商务部:进出口目标遵循"积极稳妥留有余地"原则

2012年04月26日14: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增速 进出口总额 规划 商务部网站 十二五 外贸发展 十一五 年均增长 货物贸易 机电产品

中新网4月26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日前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制定的进出口目标遵循“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体现了外贸发展必须快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基本要求,也有望高于全球货物贸易平均增速。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15年达到约4.8万亿美元;机电产品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15年达到约2.5万亿美元。这两项增速指标低于近几年实际增速。

制定发展目标,既要考虑历史基础,又要兼顾未来空间;既要考虑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又要兼顾效益和结构。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在充分考虑“十一五”时期外贸发展速度(进出口年均增长15.9%,其中,出口15.7%,进口16.1%)和“十二五”时期严峻复杂的外贸发展形势基础上,遵循“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制定了上述进出口增速。有关目标体现了外贸发展必须快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基本要求,也有望高于全球货物贸易平均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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