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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拟出台重大举措力挺金融改革创新
□本报记者 周文天 高晓娟
中国证券报记者25日在浙江省金融工作会议暨推进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浙江省已通过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方案实施细则,将于近日公布。浙江还将出台《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全力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金融强省。
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在会议上透露,温州金融改革的主要目标是:2012年新增小额贷款公司30家,2013年总数达到100家,实现都市功能区和中心镇全覆盖;2012年银行金融机构市级分行基本设立小企业专营机构,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工作;2013年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温州市将重点抓好“六个一”:建立一套领导体系,成立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领导小区,组建6个专项工作小组,组建若干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完善一个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确定的12项任务要求,进一步深化细化金融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加大金融招商力度,确保年内能够引进一批金融机构和重大项目;建设一批金融平台,加快金融集聚区、金融街建设,完善硬件和软件设施;引进培育一批高端人才,发挥金融改革实验区的招牌效应,引进各类金融机构,以金融机构带来高端人才,建设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专家委员会;营造一个浓厚氛围,积极向国家新闻总署争取申办一家金融报刊,开办金融论坛和研讨会,使温州成为全国性金融论坛的基地。
《意见》(送审稿)提出,尽快做强做大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地方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区域金融创新发展,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和规范化,加快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根据有关规定发起设立或参股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金融租赁、村镇银行,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制和增资扩股。支持民间资本发展股权投资、融资性担保互动融合的民间金融产业链,积极创新民间资本转化为科技资本、产业资本的地方资本市场。
《意见》(送审稿)提出,探索民间融资阳光化途径。选择民间活跃的市、县开展规范民间融资试点,以引导规范和创新管理为重点,探索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引导融资主体特别是法人实体进行民间融资备案登记,倡导发展合法融资。鼓励试点市、县建立民间融资服务机构,规范培育民间融资中介类服务机构,开展民间融资信息中介服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