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3月22日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将对液晶显示板、相机目镜等4项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32英寸及以上不含背光模组的液晶显示板将取消暂定税率,2012年最惠国税率为5%。
此外,照相机用带屈光度调节装置的目镜和其他带屈光度调节装置的目镜暂定税率为10%,切纸机用横切刀单元暂定税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