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全文

2012年03月16日17:0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国家发改委 企业 技术 创新能力 科技 关键技术 战略性新产业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1]662号)要求,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 理办法北京市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委现组织申报2011年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经过区县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推荐,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中的具体要求和支持重点,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规定。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由甲级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写,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如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等),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2009年被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参加2009年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得分70分及以上且未获得过该专项支持的企业技术中心。

四、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于5月4日前将项目相关材料送至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汇总。材料要求如下:

1.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推荐文件;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五份;

3.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电子版(软盘或光盘)一式两份。

五、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后择优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

六、各推荐单位可与市发展改革委项目主管人员进行沟通,恕不接待项目申报单位单独汇报,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查询我委网站http://www.bjpc.gov.cn/gxjs/glbf 。

七、项目申报材料将不退回给项目单位。

八、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处张 涛, 联系电话66415588-0206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刘京晶,联系电话66410700-35

(2)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经营管理情况:企业主营业务涉及的行业领域、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二)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力,与国际国内同行业领域相比,具有的地位、作用和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研发试验的基础条件、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团队。

二、本次创新能力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本产业领域国际发展趋势,国外主要企业研发基础设施现状。

(二)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规划及近中期目标。

(三)本次创新能力建设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创新能力基础设施的关键,对突破关键技术、开展前瞻性研发的主要支撑作用。

(四)对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设计仿真、工程试验等基础设施的主要作用、功能、任务、水平;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建设地点、建设周期等。

(二)能力建设达到的目标(具体到考核验收的条件和指标);能力建设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预期发挥的作用等。

(三)投资、进度安排。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总投资、申请国家补助、地方配套、贷款、自筹);资金使用方案;进度安排等。

四、节能分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要求编写。

五、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一)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二)银行承贷证明(省分行以上)文件;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自筹资金保证落实文件。

(三)相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四)招标事项核准意见(附表)。

(五)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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