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呼吁尽快出台非公36条细则 打破垄断玻璃门

2012年03月13日14:1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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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3日讯 (记者 张少雷)“垄断”近来广受社会关注,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们的热议话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又明确表示,将“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

打通民间资本进入垄断领域的路,“非公36条”是最关键桥梁。多位代表委员在此间呼吁,尽快出台“非公36条”可操作性细则以打破垄断行业的“玻璃门”。

垄断独享超额利润 行业“玻璃门”至今难破

“垄断行业的存在,制约了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刘光复在两会上接受上海媒体采访时表示,垄断企业享受政策、资源所带来的超额利润,却未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公众期望与企业伦理之间已然产生极大偏差,“垄断既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阻碍了社会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刘光复耳闻目睹很多人挤破头想进垄断国企,不是冲着企业生产效率有多高,而是希望跻身利益集团的圈子。刘光复告诉记者,中国垄断行业的实际效率与最大可能效率间存在偏差。

在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看来,国企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考虑资源配置更多地实现市场调节。他在两会全国政协民进界别小组讨论会上说,“国企的发展更多应限制在确保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让国企来发展,同时也要限制,不能造成垄断——垄断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并不是好事。”

面对随处可见的“玻璃门”现象,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浙江省委常委蔡奇在接受采访时分析,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像能源、电信等,民间资本的量很充足,但至今进展不顺。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也说,民营企业看得见进不去,进去后又被挤了出来。民间资本如进入交通、电信、能源等垄断行业,还存在较多体制性障碍。

代表委员吁请“非公36条”尽快出台细则

2005年国务院出台“非公36条”,2010年国家又颁布“新36条”,虽然都明确提出鼓励、引导、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铁路、通信、能源等垄断性行业,但由于缺乏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限制的条件太多,结果都未给非公经济带来“春天”。

湖北省人大代表团小组审议时,金融行业代表提出,应加快速度出台非公有制36条细则,才能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到金融等垄断领域。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副市长王仁洲也认为,盘活民间资本,首先国家在财政、产业的政策上面要一视同仁,允许民营企业公平地参与到产业经济的发展中去,在能源、金融等领域都展开竞争。

蔡奇说,“只要中央细则出来有可操作,明明白白,简简单单,事情就好办了,地方政府随时都能出台相应的配套细则。”

值得期待的是,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在两会上透露,国务院各个相关部门都必须在今年上半年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以解决民资进入垄断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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