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集体土地可试点公租房建设
在保障房建设中,资金筹措一直是难点,有记者提出,“虽然土地问题解决了,但是公租房建房资金各方都不太愿意出,对于集体土地试点公租房如何看待?”对此,李稻葵认为,这个问题就是整个保障性住房不断试点、不断探索、不断改革的一个非常突出的例子,这件事情做好的话,为其他地区多创造了一个样板。
“在集体土地上建保障性住房,首先定位要准,这个保障性住房是给谁住的。”李稻葵补充道,二是未来的收益权要讲清楚,未来的房租归谁,集体占多少、地方政府占多少、投资者占多少,这个要讲得一清二楚,如果把产权和收益讲清楚的话,再去引入社会的资金就会相对比较容易。三是管理方面也一定要社会化、市场化,根据我们在其他领域的调研经验,如果这样的保障性住房完全由政府的某一个部门去进行日常管理的话,往往会引起很多矛盾,效率也不见得高,可以引入社会招标的形式,通过招标形式引入一些公司运作的机构,来搞物业管理、日常房租的收费等等方面的管理。
保障房立法十年间一直推进
保障房意在保障民生,每年大量开工的保障房让民众颇为担心数量与质量的不平衡,政府在保障房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究竟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对此,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杨超就表示,今年他提案呼吁加快保障房立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立法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我们保障房的建设在阳光下运作,做到公开、透明、公正。
对于保障法立法,张泓铭当下表示,根据个人从专业上的了解,保障法立法工作已进行了一个年代。“1998年国务院关于住房制度改革中就有关于住房保障制度的设计分两大块,一是住房市场的发展;二是住房保障的发展。在1998年以后,整个社会对住房保障不太重视。进入新世纪以后,主管部门根据全国人大的要求,对住房保障房法的研究。”作为参与研究的专家,张泓铭认为十年来关于住房保障法的研究一直没有停止,或者说顶层研究一直没有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