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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发布通知,近50款节能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170余款电动车辆免征车船税
本报讯 (记者 崔卓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昨日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同时,三部委还发布了首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首次对具体车型做出明示。
首批车型以小排量汽油车为主
首批目录公布了近50款节能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170余款电动车辆免征车船税。
《通知》对全额减免车船税的新能源车提出了具体认定标准。此外,新能源车型与2010年工信部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所定义的新能源车型一致。但在具体公布的免征车型目录中,目前仅有一汽、吉利、比亚迪三家企业的三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
首批车型目录中涵盖十家合资和自主品牌的近50款乘用车产品,全部为排量在1.6L以下的产品,其中包括大众高尔夫、迈腾、朗逸;通用爱唯欧、凯越;日产阳光、骐达、奇瑞QQ等热销产品,而这些也基本都是此前享受3000元节能惠民补贴的车型。
业内认为此次减免车船税是将补贴从购买环节转移到消费环节,但补贴幅度相比原有3000元一次性补贴有所降低。
混合动力仍无明显政策倾斜
值得注意的是,首批目录中并没有出现首次纳入国家政策补贴范围的油电混合动力车型。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家相关部门或还在针对具体产品制定细化政策。
国内汽车评论员钟师表示,《通知》仅笼统地将混合动力概念纳入到了减免车船税范围中,但未针对具体车型制定政策。国内市场上在售的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根据电动机参与辅助驱动的比例高低而分为轻混、重混两种,“两种混合动力技术在节油效果上有很大不同,如果政策一刀切,则难以保证公平性”,
另外,混合动力车型与传统的小排量车型享受完全一样的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并不能突出国家对混合动力的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