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否认取消楼市限购 称正严查购房证明

2012年02月24日09:4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楼市 象山 每日经济新闻 象山县 限购令 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 一次性付款 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二手房 房产中介公司

每经记者 徐杰 张岚戴榆发自杭州、象山

昨日(2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有关部门否认取消了限购政策。

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该县从未作出取消楼市限购政策的决定,并从昨日开始已经对此前的购房证明进行严格复查。

去年的2月23日,宁波市出台地方限购政策,并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开始施行新版住房“限购令”,至今出台刚满一年。不过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实地采访中,二手房中介结构以及开发商纷纷表示,全款购房可以多买房,限购取消的消息也得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实。

住建部门称正复查购房证明

昨日,象山县住建局对外表示,象山县一直以来都按照宁波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从未作出取消楼市限购政策的决定。

该局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自本报报道后,已经开始对房产机构进行了检查,并称二手房产中介只是为了招揽生意而作出相关承诺。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象山县住建局已经对此前的购房证明进行了复查。截至昨日已复查了100多份,还有100份未复查,到昨日下班时尚未发现问题。

上述复查主要是对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再次审查。根据宁波市“限购令”要求,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存量住房买卖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时,应查验《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和《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前者由购房者提出家庭住房情况核查申请,后者则由各房屋登记机构完成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核查后出具的符合购房条件的证明。

宁波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王培毅向媒体公开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和象山进行了沟通,将会派人去调查落实。如果 “取消限购”属实,会严厉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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