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中央部委“加鞭催促”?
近期包括国土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与保障房建设相关的核心部委,纷纷出台针对性政策,这与国务院保障房督察、地方困境及保障房建设目标大幅下调等情况之间存在的关系不言自明。
2月21日,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在《2011年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和集体土地建公租房的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今年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依然实行计划指标单列,由国土资源部安排计划指标,特事特办。
2月2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发展改革系统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强调2012年中央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地方政府也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保障房年度建设任务完成。
此前,财政部已提出,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来源渠道,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确保不留资金缺口;央行表示对于保障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合格的政府融资平台应该继续运用;住建部同时在研究扩大公积金援建保障房试点。
土地和资金,正是地方保障房建设的两大首要难点,2012年各地保障房开工目标大幅下调的关键原因也正在于此。中央部委近期连续的“鞭促”措施,能否真正缓解地方难处、坚定地方决心,依然存在诸多变数。
孙田分析,2012年保障房目标的下调,一方面是对去年目标非常规式增速的纠偏。另一方面,各地政府现今的财政压力较大,难以承担起过高的保障房建设目标。孙田建议,未来应采取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扩大资金来源。“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不能仅仅依靠地方政府通过税收、土地财政收入及借债等渠道来解决。
本报注意到,地方政府之前也对社会资金参建保障房建设进行过积极摸索。例如山东青岛的黄岛区辛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总投资8.4亿元,其中七成多都是社会资金;三亚的“同心家园”十二期和东岸外语学校保障性住房项目,也大规模吸纳了社会资本。但由于缺乏清晰的盈利模式和激励机制,社会资金参建保障房一直未能大规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