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记者 方家喜 北京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由45个部门参加的会议,部署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细则制定工作。会议指出,上半年的最后几个月,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分工责任,抓紧制订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此前一周,在国务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与此相适应,是要促进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这不仅能缓解经济发展的困难,而且能够推进整个事业的发展。“新36条”没有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就遇到玻璃门、弹簧门。他强调,今年上半年一定要把实施细则制订出来。
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36条政策规定,通称“新36条”,对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和社会福利事业。
记者了解到,“新36条”即将满两周年,但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实施细则仍未出台。如电信、金融、电力等行业依然很难看到民间资本进入的身影。
据了解,国务院有关部门前阶段对民间投资的困难和障碍进行了专门调研,归纳出阻碍民间投资发展的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行业准入存在不少障碍。特别是在一些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着制约民间投资进入的“玻璃门”或“弹簧门”问题。二是融资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银行信贷更多投向大项目和大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显突出。三是民间投资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民营企业的投资转型升级步伐需要加快、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民间投资的管理水平有待整体提升。四是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需要不断改进,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当经济处于下行周期,如果政府能够大力放宽民营企业进入金融、医疗、服务业的准入标准,能够真实有效地为中小企业减税,对中国经济长期发展将是一个极大利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卢中原表示。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国务院要求45个部门的实施细则今年上半年出台,但制定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不理想,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的落实工作亟待加强,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营企业对此高度关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要求的完成时限,制定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出台的实施细则要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