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短命"楼市新政 传递调控不动摇信号

2012年02月14日13:5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楼市 新政 调控政策 房地产市场调控 救市 限价令 暂缓执行 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买房 经营土地

芜湖市政府网2月12日发布公告,芜湖市政府此前于2月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暂停执行。被有些媒体解释为“新年救市第一枪”、包含“买房可免契税、购新房发补贴”等多项优惠措施的芜湖楼市新政,自此宣告“哑火”。继2011年10月佛山“限购松绑”朝令夕改,半天夭折后,又一项地方政府“短命”楼市新政暂停执行。

也是在这两天,媒体报道广东省中山市将商品房限价从每平方米5800元上调至6590元,成为今年以来全国首个放松“限价令”的城市。对于悄然提高限价标准,有专家认为,这表明地方政府仍然抱有房地产调控放松的幻想;而地方政府的理由却是,限价标准上涨的幅度没有超过GDP的增幅,符合规定。

房地产市场经历了近几年的高增长阶段,一些地方政府通过经营土地获得相当收入,占到整个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国家实施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以来,房地产市场出现量价齐跌的现象,房地产市场的不景气,也使得一些地方政府的收入呈明显减少的态势。正因为如此,地方政府楼市调控政策稍有变化,便引得各方高度关注。

但是,无论是芜湖房地产新政迅速暂缓执行,还是中山市悄然而不是公开放松“限价令”,都可以引申解读为:房地产调控没有松动,中央对楼市的调控决心非常坚定。芜湖房地产新政暂缓执行,是出于舆论称其为“救市”的压力也好,还是地方政府出于谨慎希望再做考虑、完善相关细则也好,其背景也都是今年“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的政策基调。

近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时表示,房地产调控目标有两个:一是促使房价合理回归不动摇,二是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当前,我们应该严格遵循这两个目标,将房地产调控坚定不移地进行下去。

因此,地方政府应着眼长远,考虑大局,客观看待房地产与地方经济的关系,同时采取措施减轻地方经济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努力做强地方其他优势产业,脚踏实地谋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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