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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批转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这是我国首部由国务院批转的促进就业专项规划。《规划》的出台将对促进就业产生哪些影响?记者8日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
政府履行促进就业职责的重要依据
国务院批转促进就业专项规划有哪些意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实施促进就业专项规划,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是落实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十一五”时期,我国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就业局势保持稳定。这位负责人强调,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十二五”时期,我国面临的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就业总量压力将继续加大,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劳动力供给与企业用工需求不相匹配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
促进就业专项规划在总结“十一五”就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判断“十二五”就业形势,明确了“十二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未来就业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做好“十二五”时期就业工作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促进就业职责的重要依据。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把贯彻落实《规划》、做好就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将健全目标责任制,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逐级逐项分解到地区、落实到部门、具体到岗位,层层抓好落实,同时建立健全监测评估、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调度和督查,研究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