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新购经适房不得出售 由政府先回购

2012年02月02日11:2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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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限价房优先售给家庭

北京保障房新政引导单身青年租公租房;新购经适房不得上市交易

本报讯 (记者马力)今后,北京的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这四种保障房将统一申请、审核、分配。新通过审核的经适房申请家庭如果购买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也将由住保部门回购。经适房、限价房将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

昨天,《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发布,住房保障的多个环节均出台了新政策。

北京进入保障房入住高峰

昨天发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十二五”期末,要力争使本市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经过前几年的大规模建设,北京已经逐步进入保障房的入住高峰期,加强保障房的分配和后期管理也迫在眉睫。昨天发布的《意见》中,对于这个方面,推出了多项新政。

区县将公布公租房轮候期

北京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房的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并建立统一的保障房申请家庭居民经济状况和住房状况等审核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动态化管理和实时审核,提高审核准确性。并建立保障房信用记录档案,完善申请人承诺和定期申报制度,对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加大惩戒和媒体曝光力度。

“这个信息系统将由民政部门牵头来建,将整合多个部门的信息,并实现个人信息的及时更新,如收入、住房等。这将使得审核更加准确,防止骗租骗购。”这位负责人说。

此外,各区县还将公布公租房的轮候期限。这位负责人表示,各区县将根据自身房源、申请家庭数量等情况,确定公租房的轮候期限,让轮候家庭知晓何时能配租到公租房,稳定轮候的预期。

调整经适房限价房配售范围

昨天发布的《意见》还明确北京将实施经适房封闭运行。新购买的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经适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保部门回购。执行的时间和具体办法将另行制订。

经适房购房人如果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的则应当退出,原经适房由住保部门回购。

此外,北京还将调整经适房和限价房的配售家庭范围,主要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导单身年轻人承租公租房。也将制订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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