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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农村常住人口: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
农村居民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的收入总和。等于工资性收入、经营总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之和,再减去生产经营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税费支出和赠送农村亲友支出。在实际调查过程中,长期外出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主要是寄回、带回收入。
城镇常住人口:指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在实际调查过程中,由于流动性大、隐私意识强或工作繁忙,抽中外来人口和高收入户配合程度相对较低。因此,调查样本中外来人口和高收入户的比重存在一定程度的偏低。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将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支出后的收入。等于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之和,再减去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目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只包括城镇居民以现金形式获得的收入。
人均收入中位数: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处于最中间位置的调查户的人均收入。
2、数据来源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组织实施的农村住户收支调查和城镇住户收支调查。农村住户收支调查是在全国31个省(区、市),采用分层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抽取896个县的7.4万农村住户,通过记账方式,收集家庭现金收支、实物收支及家庭经营情况等资料。城镇住户收支调查是在全国31个省(区、市),采用分层两相随机抽样方法抽取476个市、县的6.6万城镇住户,通过记账方式,收集家庭收入、支出、就业及住房基本情况等资料。调查的原始数据由市、县级调查队编码录入审核后直接上报,由国家统计局直接汇总出全国和分省的收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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