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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伟柱
昨日,人民银行透露,经国务院批准,2012年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在迪拜签署了中阿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人民银行透露,此次互换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0亿迪拉姆,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货币互换是一种服务于双边实体经济的金融安排,其目的在于促进双边贸易发展,规避金融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和出口成本。货币互换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货币国际化步骤,但却是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突破口。
此前,我国曾与14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总额为1.3万多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