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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方式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提高了公租房建设比例。今后,本市将鼓励并引导有较强改变自身条件能力的年轻家庭先通过公租房来解决过渡性住房困难。同时,经适房、限价房等出售型房源向通过资格审核备案家庭配售,其中家庭成员中有60岁以上老人、重残人员、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等情况的六类家庭可优先配售。
建议1
调高限价房申购标准
北京市人大代表李军认为,北京市限价房供应对象的准入标准,其制定时间是2008年4月,该标准已脱离社会实际,不能完全起到解决社会夹心层住房问题的作用。李军建议,适时调高该标准中的家庭年收入及总资产净值标准;考虑不同年龄阶层对住房的需求程度不同,对家庭收入等准购标准,应按年龄划分不同层次;同时,建议取消产权登记。
回应
逐步统一“四房”申请
对于李军“调整北京市限价房申购准入标准”的建议,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介绍,将把限价房、公租房等四类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按照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统一纳入到保障体系内进行轮候。2012年北京将规范保障房的准入审核,简化申请程序,逐步统一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申请受理,建立“一口进、多口出”的保障房申请分配模式。
建议2
适时调整政策房比例
市人大代表卫爱民表示,经适房和限价房有可能成为一种投资途径。例如刚工作不久的白领,在开始时因为需要住房而购买了限价房,以后收入增加就会去购买商品房,而已经购得的限价房成为其私人的财产。他建议,应加大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比例,减少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