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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有60岁以上老人等家庭 “四房”将统一申请 保障人群扩面 引导年轻家庭申请公租房过渡
本报讯(记者 陈斯 李洁)今后,本市将鼓励引导具有稳定就业、有较强改变自身条件能力的年轻家庭,先通过公租房来解决过渡性住房困难。
经适房、限价房等出售型保障房房源,按本市相关规定,向通过资格审核备案的家庭配售。其中向含有60岁以上老人、重残人员等主要六类家庭优先配售。
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有关保障房的建议,日前市住建委进行了答复。北京保障房的供应方式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提高公租房建设比例。
代表声音
李军:限价房准入“门槛”应调整
市人大代表李军认为,根据《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限价房供应对象的准入标准制定的时间是2008年4月。
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该标准已脱离社会实际,不能完全起到解决社会夹心层住房问题的作用。
李军建议,适时调高该标准中的家庭年收入及总资产净值标准。考虑不同年龄阶层对房子的需求,如对家庭收入及资产按年龄划分不同层次等准购标准。
卫爱民:刚工作住公租房更合适
市人大代表卫爱民表示,通过实践发现,经适房和限价房有可能成为投资的一种途径。例如刚工作不久的白领,因需要住房而买了限价房,以后收入增加就会去买商品房,而已购得的限价房成了其私人财产。
因此,不少学者呼吁保障房应以公租房为主。与此对应,中央和北京目前都已确定保障房的政策为“租售并举、以租为主”。
北京应该落实这一政策,即加大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比例份额,减少经适房和限价房的比例。
针对目前不少登记限价房的人员是刚到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工作若干年后可能购买商品房,卫爱民建议,提供给他们公租房比限价房更合适。
回应解读
四房将统一申请 保障人群扩面
对于“调整限价房申购准入标准”的建议,市住保办表示,将把限价房、公租房等四类保障房申请家庭,按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统一纳入到保障体系的“大池子”内轮候。这等于保障人群“扩面”。
2012年,北京将规范保障房的准入审核,简化申请程序,逐步统一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申请受理,建立“一口进、多口出”保障房申请分配模式。此前,每种保障房都是单独申请。
统一申请后,四种保障房在申请环节将统一填写保障房申请核定表。保障房申请家庭按“四房”中准入标准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到保障体系这个“大池子”内进行轮候。
根据2011年12月实施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公租房的供应对象除了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三房”轮候家庭外,其他申请人需符合“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以下”的条件。
市住保办表示,这一条件与目前限价房执行的“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等准入标准比,已“变相”调整得更为宽松,对保障人群进行了“扩面”,将更多人纳入了保障范围。
公租房建设和配售比例已提高
市住建委答复称,根据北京十二五规划建议,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履行对中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的职责,大力发展公租房,完善政策房体系。
同时,增加土地供给,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为合理引导住房租赁消费,北京需优化住房结构,建设多元化的住房租赁体系,鼓励引导群众通过租赁形式解决住房问题。
市住建委表示,本市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总体思路,将保障房供应方式从“以售为主”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提高了公租房建设比例。2011年,新开工建设、收购的保障房已达23万套,其中公开配租配售的保障房10万套,公租房占60%以上。
引导年轻家庭
申请居住公租房
对于“向年轻白领提供公租房比限价房更合适”的说法,市住保办表示,将鼓励引导具有稳定就业、有较强改变自身条件能力的年轻家庭,通过公租房来解决过渡性住房困难。
同时强调,出售型房源不会取消。根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此类房源对六类人群优先配售。
备案家庭轮候期间可先选择公租房来过渡。待有了经适房、限价房房源后,住保部门将通知被保障的家庭进行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家庭仍可申请配售。
出售型保障房
优先配给主要六类家庭
家庭中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
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员的
家庭中有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的
家庭中有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的
家庭中有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的
家庭中有成年孤儿的
注:均是通过资格审核备案的住房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