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三)努力推动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
努力保持出口稳定增长。保持外贸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研究出台新的促进措施,巩固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保持出口退税政策基本稳定,完善退税机制,加快退税进度。稳定加工贸易政策。推动简化进出口外汇核销管理。拓宽外贸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深入实施科技兴贸、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建设研发设计中心。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动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向中西部转移。采取针对性措施,巩固美欧日等传统市场,深度开拓新兴市场。巩固传统商品竞争优势,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出口,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促进东部地区进出口平稳发展和结构优化,支持中西部地区根据要素禀赋发展特色对外贸易。
加强和改进进口工作。提高进口便利化水平,拓宽进口渠道,增加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消费品进口。举办进口商品展,组织境外贸易促进活动。落实对最不发达国家进口商品免关税承诺,继续敦促美欧放宽对我高技术产品出口管制。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创新技术、会展、货代和中医药等服务贸易政策。推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及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打造全球会展业高地,引导支持各类展会做大做强。办好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发挥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的功能,推进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建设。发展在岸服务外包,推动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将内部服务外包给市场化、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综合评价。
(四)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提升产业层次,优化区域布局。实施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研究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资政策,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积极稳妥扩大教育、医疗等领域内非基础性、非公益性服务的对外开放,推动制定外资保理、教育培训、经营性养老机构等领域准入及管理规定。修订并实施《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提高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能力,支持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外资企业向中西部转移。
搞好园区建设,推动沿边开放。强化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引导,深化东部与中西部开发区合作交流。深入开展节能环保国际合作,提升国家级开发区生态环保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编制实施沿边开放开发规划,研究出台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政策措施。
创新管理体制,提高服务水平。简化外资行政审批,推进网上审批和格式化审批。修订外资统计制度,完善外资评价体系。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监测系统,依法开展安全审查,规范外资并购行为。完善政策法规,启动研究外资“三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修订。营造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
(五)积极稳妥实施“走出去”战略
加强宏观指导,搞好战略规划。落实重点项目,创新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模式,完善支持政策和管理架构,引导更多企业集群式“走出去”。
强化政策促进和服务保障,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健全多双边投资合作促进机制。改善政府公共服务,培育社会化服务机构,提高“走出去”便利化水平,加强信息咨询等服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投资并购、整合资源,开展研发、生产和营销活动,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加大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支持。
加强法制建设,注重风险防控。研究制订境外投资促进法规,创新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深化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对外承包工程条例》配套措施。加快与重要经贸伙伴的投资保护协定谈判,消除市场准入障碍,强化投资权益保护。加强对企业的风险提示,完善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指导企业应对海外反垄断审查和诉讼。规范境外中资企业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