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税便民 车船税法等一批经济民生法规1月起施行

2011年12月31日14:5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规定 可再生能源 构建和谐 乘用车 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施行 降税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从2012年1月1日起,一批新政策法规即将开始实施,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等政策法规,这些新政策法规大多涉及经济领域,又和民生息息相关,它们的施行,在新一年里势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

87%车主税负降低或不变 新能源车受鼓励

201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相比以前的征税方法,车船税法在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都作了一些修改和完善。

车船税法中,对乘用车的税负,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比如,对占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划分七档,对每一档分别规定了税额幅度。

“其中,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较小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10%左右、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调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说。

另外,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增加了多项税收优惠,其中“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减免税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对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或有长期正面影响。

居民身份证法——

原一代证2013年停止使用 身份证加入指纹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作了以下规定,“依照原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新法在第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对此,公安部有关负责任表示,在居民身份证当中加入指纹信息,有助于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同时可以有效地防范冒用他人身份证件以及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还对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泄漏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等相关内容做了具体规定。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时限明确15天内需解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于2012年1月1号正式施行。《规定》明确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微型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企业特别是非公企业劳动争议易发、多发,劳动争议总量呈居高态势。企业是争议产生的源头,也是处理矛盾的主体,争议在企业内部解决,成本最小,效果最好。《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的施行,无疑对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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