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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2月15日讯 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会上介绍记者提问时称,美国部分进口汽车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已经受到实质损害,有必要对上述进口汽车产品征收“双反税”。
商务部昨日发布公告称,将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两年,自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3年12月14日止。根据公告,上述产品的“双反”税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
沈丹阳表示,中国对从美国进口的部分汽车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是商务部应国内产业申请而发起的。在调查过程中,商务部坚持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尊重各利害关系方的权利,依据法律和事实做出裁决。调查显示,原产于美国的上述进口汽车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中国国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倾销、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沈丹阳还表示,自今年5月5日发布终裁决定,认定上述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之后,原产于美国的上述汽车产品进口呈较快增长态势,5-10月,环比增长33.5%,同比增长1.3倍;平均单价呈下降趋势,10月份进口汽车单价比5月份下降12.4%。鉴此,商务部认为有必要实施措施,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意,商务部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上述进口汽车产品实施征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