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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业、减贫扶贫
农业
中国和东盟大多数国家有众多的农村人口和丰富的农业资源,农业在双方经济中都占有基础地位,加强农业合作是双方共同的战略决策。
2002年,中国同东盟签署《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备忘录将杂交水稻种植、水产养殖、生物工艺、农场产品和机械等方面列为中国与东盟在农业科技方面长期合作的重点。此外,中国与多数东盟国家签订了双边农业合作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加强了双边农业合作政策的制定和农业技术交流。
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农业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人力资源开发、技术交流合作项目。中国先后举办了几十个技术培训班,为东盟国家培养了一批农业科技人才。
中国同东盟在农作物品种和栽培技术等方面的合作不断取得进展。在动植物检疫检验、优势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农村沼气建设、农业项目管理人力建设和农产品贸易等领域,中国全面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合作。
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区是中国向东盟国家促进农业经贸合作的重要形式。中国的许多农业技术和设备价廉物美,实用而且易于推广,深受东盟国家的欢迎。
近年来,中国倡议并实施了“中国-东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计划”、“中国-东盟农村发展推进计划”等,推动双方农业合作全面、持续、深入发展。
减贫扶贫
2007年至2010年,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同东盟国家及相关国际机构进行了密切合作,举办了四届中国-东盟社会发展与减贫论坛。
中国利用多种资金渠道,开办了12期针对东盟的扶贫政策与实践培训班,总共培训了200多名来自东盟或其他亚洲国家的代表。
中国与东盟国家政府部门、议会代表团等在减贫领域开展了双边交流访问活动,并连续三年派员参加东盟与中日韩农村发展与减贫高官会,大大拓展了中国在社会发展与减贫领域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对话,为推动务实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