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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执法进入了常态
公众对国家发改委向联通、电信“开刀”寄予厚望,希望此举能最终推动市场形成有效竞争。时建中认为,国家发改委的调查行为可以有效地制止相关市场的垄断行为;这些垄断行为被消除之后,市场的竞争可以带来市场的繁荣,消费者可以从中享受到更快的网速和更低的资费;还可以促使包括央企在内的其他企业依据反垄断法检视自己的经营行为和竞争策略。由于本次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的企业是两家央企,本案还在一定程度上标志中国反垄断执法进入了常态。据估算,若互联网接入市场有效竞争形成,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下降27%至38%。
业界普遍认为,反垄断的“巨斧”挥向一些大型国企,也是在向社会宣布:大型国企、中央企业在《反垄断法》面前并没有豁免权。孟雁北告诉记者,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竞争的重要法律,在中国反垄断法实施的过程中,基于中国国情的个性特征,会遇到诸多挑战,其中一个重要挑战就是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特殊领域,反垄断法如何实施的问题。发改委调查联通、电信涉嫌垄断一案,无论最终的结果怎样,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表明中国特殊行业的国有企业并没有当然获得《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特殊行业的经营者无论是否是国有企业,在从事市场经营行为时都应该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的规定。
专家同时指出,处罚不是最终目的,职能部门在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的同时,还应放开政策,用充分的市场竞争来减少不法垄断行为。时建中说,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我们需要充分发挥《反垄断法》的作用,进一步普及《反垄断法》,运用“竞争中立”的执法理念,加大《反垄断法》的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以此来不断优化我们的竞争文化。本报记者 罗 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