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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1月4日讯 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4日上午从发改委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中决定,中国将分五个阶段逐步淘汰白炽灯。
公告表示,中国将分五个阶段逐步淘汰白炽灯: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