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世博会运营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1.运营资金预算不够细化、调整不够及时。跟踪审计初期发现,世博局未及时细化世博会收支预算,也未根据收支预测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运营收支预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世博会运营收支的统筹控制。
审计指出后,世博局高度重视,及时在注册报告的基础上对世博会运营预算进行了细化,编制了世博会运营调整预算,并履行了相应的报批程序,较好地发挥了预算控制作用。
2.部分物资及服务采购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跟踪审计初期发现,由于世博局制定的《采购比选管理办法》对部分非标准类物资及服务的采购方式规定不够明确,造成2007年度签订的62份物资及服务采购合同选用直接采购方式的依据不充分,占运营支出合同总数的3.33%,占运营支出合同总金额的0.34%;二是46份合同的采购谈判、比价等过程性资料不够完整。
审计指出后,世博局及时对运营项目物资采购情况进行了梳理,补充完善了《采购比选管理办法》,制定了《关于加强运营项目采购合同资料归集管理的通知》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世博会运营项目物资采购管理。
3.现金等价物(VIK)赞助管理不够规范。一是由于相关管理部门对已使用的VIK信息统计不及时,且未及时与相关赞助单位进行对账确认,造成1.47亿元VIK额度未及时使用;二是有4.05亿元VIK已使用完毕,但由于与相关赞助提供者对账不及时,造成上述已使用的VIK未及时作为赞助收入和运营支出进行核算。
审计指出后,世博局及时对实际使用VIK的动态进度情况进行了清理,要求各使用部门每月定期向财务部门上报动态使用信息,对VIK的资源统筹使用。同时,采取措施加快VIK的结算进度,使VIK基本做到应用尽用。
4.运营项目合同履约验收不到位。一是有2份布展、安保服务合同执行完毕后未按照约定程序及时验收;二是有68份安保服务、信息化、活动类合同验收手续不完整;三是有3份活动类合同的履约验收约定不明确,影响了对合同履约情况的评价。
审计指出后,世博局及时补充制定了《运营项目合同履约验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合同尾款支付前第三方审核准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合同验收管理程序和办法。对已投入使用尚未验收的世博运营项目,及时组织对项目进行了相关技术测试和验收,完善验收手续,并对后续签订合同的履约验收条款作了明确的要求。
5.部分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世博会结束后,世博局未按照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原则,及时组织编制撤展期费用预算,未将运营财务决算截止日(2011年3月31日)后尚需发生的撤展期费用3.50亿元预提计入运营成本,也未将已签合同但尚未到账的现金赞助、门票收入等合计2.42亿元计入运营收入。此外,在世博会筹备初期,有4842.66万元实物捐赠等未及时确认收入。
审计指出后,世博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整改,按照财政部批准的会计核算办法和审计意见,对后续还将发生的撤展期费用,编制了预算并经审计确认后预提计入了运营成本。对少计收入的问题及时调整了账目和报表,确保财务决算报表真实、完整地反映世博会运营财务收支情况。
(二)世博会园区主体项目建设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1.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完善。一是浦西临时场馆、浦东停车场等24个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未及时取得;二是有城市最佳实践区、浦东临时场馆等6个项目的消防验收未及时完成,世博公园、庆典广场等20个项目的规划验收未及时办理。
审计指出后,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世博会园区主体建设项目实际,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同时,指挥部办公室等建设单位积极联系相关主管部门抓紧办理相关项目建设手续。截至目前,项目相关建设手续均已完备。
2.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承发包不规范。一是世博文化中心、浦东道路、浦西道路等7个项目在项目建设初期有47份合同(合同累计金额3.26亿元),涉及供电、给排水、临时设施等工程的设计、施工、货物采购,未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也未按照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审批;二是世博村项目中的17份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合同,其评标委员会中外聘专家评委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此外,世博村项目中有1份临时设施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1543万元)的发包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了招标投标。
审计指出后,指挥部办公室等建设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完善了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并积极采取措施,补办了相关手续。对世博村项目1份临时施工合同的发包规避招标投标问题,建设单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通报批评。
3.部分项目设计、施工管理不到位。在项目建设初期,一是个别设计单位施工图出图程序不规范,致使施工图之间产生矛盾;或者施工图出图滞后,造成施工单位依据非正式施工图施工的现象。二是个别监理单位未按照约定人数到位监理人员,对个别批次的进场材料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和复试。审计指出后,各建设单位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进行了大规模的自查自纠,以确保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之间进一步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强化节点控制流程,以确保项目的工期、质量和安全。
4.个别项目合同约定的工程结算方式不规范。跟踪审计发现,世博文化中心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未按照规定选用清单计价规范,而是约定选用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预算93定额及费用标准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审计指出后,上海世博演艺中心有限公司积极组织力量,对结算方式进行了纠正,按照规定的清单计价规范,进行工程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