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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0年农民人均直接承担的各项费用总额是38.63元,仅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0.65%,较2005年的1.1%下降了0.45个百分点。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降蕴彰 农业部9月25-26日召开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座谈会,会议期间农业部公开的信息显示,“十一五”时期,我国农民负担保持较低水平,其中,2010年农民人均直接承担的各项费用总额是38.63元,仅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0.65%,较2005年的1.1%下降了0.45个百分点。
农民承担是指农民除缴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外,依照法律、法规所承担的村提留、乡统筹费、劳务(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及其它费用。长期以来,我国农民承担的费用一直居高不下,我国政府在2003年建立了全国普遍税费改革试点,取消了包括农业税在内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费用,同时取消了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从此农民沉重的负担才基本减掉。
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从2004年开始,国家的惠农政策也不断加大,包括对种粮农民直补、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直补、退耕还林补贴等等系列政策都是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部分。2009年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政策又有了新的内容,政策规定除将面向农民的各种收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纳入监管外,也将惠支农政策纳入监管范围。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在本次座谈会上表示,“十二五”时期,减负工作进入了维护农民权益、延伸监管领域的新阶段,具体来说,就是要在监管涉农收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基础上,向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等领域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