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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1
税负痛苦指数的构成
《福布斯》税负痛苦指数的计算方法是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雇主社会保险、雇员社会保险和增值税(或销售税)的最高法定税率进行加总,得出的总分为税收痛苦指数。
有观点认为,该统计方法在反映税负高低问题上有几个重大缺陷:一,指数选取的名义税率不等于实际税率,实际税率往往比名义税率低。二,最高的边际税率只适用很小比例的纳税人,不能反映一国居民的总体税负状况。三,简单相加的假设前提是对每个税种赋予同等的权重,而这一假设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
《福布斯》认为,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非常复杂,在这种复杂情况下,进行国际比较,总要找一些国际上具备的共性进行比较,并且必须保持一致性原则,存在不足的地方,但不能说它不科学。
焦点2
税收负担统计口径
有专家指出,国际上统计宏观税负有两种口径,一个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统计,中国与之相近的指标是“税收收入+社会保险缴费收入”占GDP比重。另一个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界定,政府收入包括四类:税收、强制性社会保障缴款、赠与、其他收入,中国与此相近的指标是大口径宏观税负。两种计算口径下,我国税收负担都低于美、日、德、法等发达国家。
《福布斯》指出,“税负痛苦指数”包含了纳税人对纳税负担的实际感受。
如果政府能够提供优质的、让纳税人满意的公共服务,这当然让国民欢迎。但实际上,中国实际税率虽然低于名义税率,但纳税人能够感受到的公共服务是欠缺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焦点3
税负高低与痛苦程度关系
有专家指出,不应纠缠于税负高低,更应关注财政支出结构是否合理。宏观税负关键不在于收多少,而在于预算制度的完善和财政支出结构的改善。“当一国财政的民生支出规模较小时,老百姓往往觉得没有在政府的用税过程中直接受益,会感到税负较重。这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不断完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税收的使用效率,使税款最大程度地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福布斯》认为,一般税率越高,纳税人越痛苦,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没必要争论。但“财政支出结构需要更加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一点,很有道理。(记者张奕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