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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近来引起国内外关注,也成为正在大连召开的夏季达沃斯年会关注的一个话题。一些专家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需从多方面加强监管,解决地方债务背后的制度性问题。
根据中国审计署的审计结果,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占21.8%;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债务占15.58%。
东北财经大学校长李维安认为,目前,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首先,从债务规模看,至2010年底,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地方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即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为52.25%。如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全部转化为政府偿债责任计算,债务率为70.45%,低于100%的警戒线。中国地方政府的累积债务相对于偿付能力来看,风险是总体可控的。
其次,相比欧洲债务危机,中国政府性债务以内债为主,2010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债权人主要以国内机构和个人为主,较容易处理。
最后,从偿债条件看,除财政收入外,中国地方政府拥有固定资产、土地、自然资源等可变现资产比较多,可通过变现资产增强偿债能力。此外,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给地方经济和政府收入创造了增长空间,有利于改善其偿债条件。
任职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经济学家郭凯认为,地方政府借下的这些债务所进行的投资,不是拿去打水漂的,这些项目今后产生的直接或者间接的回报,不可以忽略。因此,在全国层面,更可能发生的情况是地方政府的这些存量债务能够在未来5至10年被消化。大规模地出现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可能性比较小。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中国银监会着力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补正、追加抵质押物、增提拨备和提高资本占用成本等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平台贷款风险整体可控。
但李维安也表示,中国地方债虽然安全性不是主要问题,但风险不容忽视。地方债不同于企业债,地方债出现问题,地方政府不能破产清算,最终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导致地方企业的税收负担和外部治理环境恶化,累积起治理风险。
他说,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细胞,地方企业治理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恶化地方经济发展和地方财政收入,影响地方债的偿还能力。
同时,要看到局部地区和行业偿债能力弱,存在一定风险,如个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担较重,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部分地区高速公路、普通高校和医院债务规模大、偿债压力较大等。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扬表示,如果从管理合规性来说,地方融资平台有问题,因为不允许地方负债,但也不能简单否定地方融资平台。
他认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问题是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体制下产生的,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需财权调整。
7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有效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中国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加快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
李维安认为,一是要将债务率考核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二是抓紧开发地方债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地方债透明化;三是对于新发行的地方债,要从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上进行限制和规范;四是剥离现有不良债务,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
郭凯表示,地方政府的债务不是静态的,而是会有持续增加的可能性。现在需要解决地方债务背后的制度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