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前房产加名暂不收税 政策多变引市民疑惑

2011年08月29日10: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房地产交易 南京市房地产 税务总局 暂不征收

昨天,有市民到华侨路的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惊讶发现:婚前房产加名,暂时不用缴纳契税了!“前两天不是还说没明确,不一定的吗?怎么现在又说法变了?”实际上,短短不到一周时间,关于婚前房产收税问题,南京已经换了3个不同的说法。这让市民们感觉有点“无所适从”。

从8月23日到现在,短短几天时间,到底要不要征收契税,说法几乎“每天一变”。

8月23日:

南京市地税局:“今天就开始征收”

8月23日,快报记者采访南京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时,对方表示:“确实从今天开始征收。”他解释说,夫妻婚后要对婚前房产加名,这属于房屋权属发生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只要变更房屋权属,就得征收契税。多家媒体均报道了此事,至此“南京地税局表态加名要收契税”,在全国引发轩然大波。

8月24日:

南京市地税局:“等总局文件”

到了8月24日,税务部门突然“改口”。当天快报记者接到了南京市地税局发来的一份通稿,“一切解答以通稿内容为准。”通稿中说,“市地税局已积极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据了解,税务总局正在着手研究具体意见,待正式意见明确后,地税部门将按上级规定执行。”既然一切都没有个准信,即将办理增加名字的市民该怎么办?大厅工作人员说:“如果你是今天才来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那10个工作日之后应该会到我们这边来了,肯定要交契税的。”记者问:“你怎么能肯定10个工作日之后就一定要收呢?”对方回答说:“政策很快就会下来。”

8月25日:

税务总局:“短期内恐不推行”

8月25日,事情又有了新变化。《新京报》报道称,针对南京地税局表态要等待税务总局文件的说法,税务总局方面回应:“暂时未听说内部着手研究该政策实施意见。”税务总局方面还表示:“南京房产证加名征契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不难推断,南京等地的做法,或已遭到税务总局内部“否定”。

8月28日:

房地产交易大厅工作人员:“暂不征收”

记者欲就税务总局的这番说法再次征询南京市地税局的意见。不过昨天,记者始终未能联系上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但就在昨天,南京市房产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已经“变”了。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华侨路房地产交易大厅三楼的契税窗口,就征税一事再次咨询。出人意料的是,窗口工作人员给出了与上次截然不同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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