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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央企有望享受分红权激励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7月29日在央企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启动会上表示,今后将逐步扩大央企分红权激励的试点范围。去年国资委出台的《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分红权激励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中核工业、中航科技、中航科工、中航工业、中船重工、中国电子、中国节能环保、国机集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等13家央企将试点分红权激励。
据悉,试点企业必须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或者院所转制企业,且试点企业必须是未上市的企业。试点对象也不包括中央企业负责人、企业监事、独立董事、企业控股股东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等。“目前只是试点刚刚开始,今后范围肯定要扩大,原则就是针对科研型的企业。”国资委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但目前其他企业何时试点还没有时间表。
上海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曾给央企做过分红权激励设计。他表示,分红权激励广义上也是股权激励的一种,此次试点意味着停滞近6年之久的央企股权激励机制再度重启。
祝波善认为,目前的央企分红权激励还有很多改善空间,如缺乏对科技人员的约束,科技人员做不好最多只不过不领分红。此外,理论上,科技人员获得分红应该是其智力投入使得企业的利润率超过同行业水平,但由于国内竞争市场少缺乏相关数据,目前的方案更看重企业与自身比。(钟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