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我国轮胎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

2011年07月07日10:2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轮胎 反倾销措施 反倾销调查 阿根廷 反倾销税 决议 官方公告 原产 照会 国务

6日,阿根廷工业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处,通报其根据5日官方公告中公布的该部2011年第221号决议,现已结束对原产于我国的轮胎的反倾销调查,并决定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最终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

反倾销税

旅游用车轮胎

23%

农林用车轮胎

10%

公共汽车和卡车用轮胎

17%

上述措施于2011年6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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