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亿元地方债如何审计出——访审计署副审计长

2011年06月30日11:2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地方债 审计署 副审计长 审计机关 审计建议 审计质量 审计报告 审计数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党委

6月27日,审计署发布的“关于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强烈关注。10万多亿元的地方债,究竟是如何审计出来的?为什么要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下一步将如何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监督?记者就此采访了审计署副审计长侯凯。

澄清认识,旨在摸清地方债基本情况

“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国际舆论和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侯凯说,地方债之所以引起高度关注,关键是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由来已久,但长期以来底数不清,不知道债务规模究竟有多大。所以相关猜测非常多,有说4万亿的,有说10万亿的,有说14万亿的,有说几十万亿的,口径都不一样。

侯凯说,为摸清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类型、成因和管理情况,今年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对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应该说,这次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一项重大决策和部署。”侯凯说。

在此次审计中,审计署按照“摸清规模、分清类型、分析结构、揭示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的工作思路,力求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分级次、分年度摸清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增减变化趋势;二是根据政府偿债责任分清债务类型;三是分析债务偿还能力,揭示存在的风险隐患;四是揭示和反映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债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五是深入分析地方政府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提出促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全面了解,三类地方政府性债务被审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此次审计的范围主要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全面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还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进行了审计。

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由政府或政府部门等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债务,由非财政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不承担直接偿债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地方政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类债务属于地方政府的“或有债务”;其他相关债务是指由企事业等单位自行举借用于公益性项目,以单位或项目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既未提供担保,也不负有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要给予一定救助。

1   2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