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与物价软挂钩最低涨5%

2011年06月30日09:3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企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增长 物价因素 物价涨幅 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分配 企业优势 企业内部 工资总额

(北京)市人社局昨天(29日)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基准线为10.5%,上线(预警线)为15.5%,下线5%。

效益好涨薪上线15.5%

根据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即按照10.5%的平均增长水平安排企业的职工工资。

最近两年效益增长较快、今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应低于上线15.5%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5%安排企业工资增长水平。

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市人社局特别提出,企业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增幅应不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企业据指导线协商工资

市人社局提出,各类企业应当以企业工资指导线为重要依据,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工会方应主动发起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企业方积极响应,双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并将协议书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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