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文

2011年06月09日14:1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规划 科学发展观 大气环境容量 生态系统功能 开发时序 赤红壤 空间动态 抗侵蚀 珠江上游地区 环境信息披露

第三章 开发原则

——科学开发我们家园的准则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作为基本原则。各类主体功能区都要推动科学发展,但不同主体功能区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主体内容和主要任务不同。根据主体功能定位推动发展,就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的现实行动。城市化地区要把增强综合经济实力作为首要任务,同时要保护好耕地和生态;农产品主产区要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同时要保护好生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非农产业;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把增强提供生态产品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可适度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的适宜产业。

第一节 优化结构

要将国土空间开发从占用土地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调整优化空间结构为主(23)。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要求调整空间结构。保证生活空间,扩大绿色生态空间,保持农业生产空间,适度压缩工矿建设空间。

——严格控制城市空间总面积的扩张,减少工矿建设空间。在城市建设空间中,主要扩大城市居住、公共设施和绿地等空间,严格控制并压缩工业空间。在工矿建设空间中,压缩并修复采掘业空间。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全国耕地总面积,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对耕地按限制开发要求进行管理,对基本农田按禁止开发要求进行管理。

——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都要严格贯彻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的,要在依法报批用地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同的耕地。

——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止开垦草原,实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稳定草原面积,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人工草地。

——增加农村公共设施空间。按照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规模和速度,逐步适度减少农村生活空间,将闲置的农村居民点等复垦整理成农业生产空间或绿色生态空间。

——适度扩大交通设施空间。重点扩大城市群内的轨道交通空间,对扩大公路建设空间要严格把关。

——调整城市空间的区域分布。适度扩大优化开发区域的城市建设空间,从严控制工矿建设空间和各类开发区扩大面积。扩大重点开发区域的城市建设空间,适度扩大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空间。严格控制限制开发区域城市建设空间和工矿建设空间,从严控制开发区总面积。(图7 开发区分布图)

第二节 保护自然

要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根据国土空间的不同特点,以保护自然生态为前提、以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进行有度有序开发,走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道路。

——把保护水面、湿地、林地和草地放到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位置。

——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必须建立在对所在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严格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编制区域规划等应事先进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并把保持一定比例的绿色生态空间作为规划的主要内容。

——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生态脆弱、生态系统重要、环境容量小、地震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危险性大的地区,要严格控制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适度控制其他开发活动,缓解开发活动对自然生态的压力。

——严禁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活动。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要尽可能不损害生态环境并应最大限度地修复原有生态环境。

——加强对河流原始生态的保护。实现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及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在保护河流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开发水能资源。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强对超采的治理和对地下水源的涵养与保护。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预防监督。

——交通、输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免对重要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分割,从严控制穿越禁止开发区域。

——农业开发要充分考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积极发挥农业的生态、景观和间隔功能。严禁有损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水面、湿地、林地、草地等农业开发活动。

——在确保省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继续在适宜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在农业用水严重超出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退耕还水(24)。

——生态遭到破坏的地区要尽快偿还生态欠账。生态修复行为要有利于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保护天然草地、沼泽地、苇地、滩涂、冻土、冰川及永久积雪等自然空间。

第三节 集约开发

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提高空间利用效率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任务,引导人口相对集中分布、经济相对集中布局,走空间集约利用的发展道路。

——严格控制开发强度,把握开发时序,使绝大部分国土空间成为保障生态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安全的空间。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人口密度较高的城市化地区,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其他城市化地区要依托现有城市集中布局、据点式开发(25),建设好县城和有发展潜力的小城镇,严格控制乡镇建设用地扩张。

——各类开发活动都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空间,尽可能利用闲置地、空闲地和废弃地。

——工业项目建设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有利于污染集中治理的原则集中布局。以工业开发为主的开发区要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率先提高空间利用效率。各类开发区在空间未得到充分利用之前,不得扩大面积。

——交通建设要尽可能利用现有基础扩能改造,必须新建的也要尽可能利用既有交通走廊。跨江(河、湖、海)的公路、铁路应尽可能共用桥位。

第四节 协调开发

要按照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以及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进行开发,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

——按照人口与经济相协调的要求进行开发。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在集聚经济的同时要集聚相应规模的人口,引导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人口有序转移到重点开发区域。

——按照人口与土地相协调的要求进行开发。城市化地区和各城市在扩大城市建设空间的同时,要增加相应规模的人口,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在减少人口规模的同时,要相应减少人口占地的规模。

——按照人口与水资源相协调的要求进行开发。确定城市化地区和各城市集聚的人口和经济规模以及产业结构,要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

——按照大区域相对均衡的要求进行开发。在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的同时,在中西部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区域,培育形成若干人口和经济密集的城市群,通过推进城镇化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

——按照统筹城乡的要求进行开发。城市建设必须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预留生活空间,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延伸到农村居民点。

——按照统筹上下游的要求进行开发。大江大河上游地区的各类开发要充分考虑对下游地区的影响。下游地区要积极吸纳上游地区人口,上解财政收入,帮助上游地区修复生态环境和实现脱贫。

——按照统筹地上地下的要求进行开发。各类开发活动都要充分考虑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等地下要素,充分考虑地下矿产的赋存规律和特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城市建设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应积极利用地下空间。

——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布局、密度等,要与各主体功能区的人口、经济规模和产业结构相协调,宜密则密,宜疏则疏。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提高铁路、公路、水运、空运等多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中转和衔接能力。

第五节 陆海统筹

要根据陆地国土空间与海洋国土空间的统一性,以及海洋系统的相对独立性进行开发,促进陆地国土空间与海洋国土空间协调开发。

——海洋主体功能区的划分要充分考虑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海洋开发内容及开发现状,并与陆地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区相协调。

——沿海地区集聚人口和经济的规模要与海洋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统筹考虑海洋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

——严格保护海岸线资源,合理划分海岸线功能,做到分段明确,相对集中,互不干扰。港口建设和涉海工业要集约利用岸线资源和近岸海域。

——各类开发活动都要以保护好海洋自然生态为前提,尽可能避免改变海域的自然属性。控制围填海造地规模,统筹海岛保护、开发与建设。

——保护河口湿地,合理开发利用沿海滩涂,保护和恢复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

第四章 战略目标

——我们未来的美好家园

第一节 主要目标

根据党的十七大关于到2020年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的总体要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主要目标是:

——空间开发格局清晰。“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全国主要城市化地区集中全国大部分人口和经济总量;“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农产品供给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基本形成,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空间结构得到优化。全国陆地国土空间的开发强度控制在3.91%(26),城市空间控制在10.65万平方公里以内,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减少到16万平方公里以下,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新增面积控制在3万平方公里以内,工矿建设空间适度减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0.33万平方公里(18.05亿亩),其中基本农田不低于104万平方公里(15.6亿亩)。绿色生态空间扩大,林地保有量增加到312万平方公里,草原面积占陆地国土空间面积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河流、湖泊、湿地面积有所增加。

——空间利用效率提高。单位面积城市空间创造的生产总值大幅度提高,城市建成区人口密度明显提高。粮食和棉油糖单产水平稳步提高。单位面积绿色生态空间蓄积的林木数量、产草量和涵养的水量明显增加。

——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不同区域之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生活条件的差距缩小,扣除成本因素后的人均财政支出大体相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重大进展。

——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退化面积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森林蓄积量达到150亿立方米以上。草原植被覆盖度明显提高。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左右。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

第二节 战略任务

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确保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出发,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要着力构建我国国土空间的“三大战略格局”。

——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构建以陆桥通道(27)、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国家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为主要支撑,以轴线上其他城市化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城市化战略格局。推进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优化开发,形成3个特大城市群;推进哈长、江淮、海峡西岸、中原、长江中游、北部湾、成渝、关中—天水等地区的重点开发,形成若干新的大城市群和区域性的城市群。(图8 城市化战略格局示意图)

——构建“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构建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和甘肃新疆等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农业战略格局。东北平原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水稻、专用玉米、大豆和畜产品产业带;黄淮海平原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专用小麦、优质棉花、专用玉米、大豆和畜产品产业带;长江流域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水稻、优质专用小麦、优质棉花、油菜、畜产品和水产品产业带;汾渭平原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专用小麦和专用玉米产业带;河套灌区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带;华南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水稻、甘蔗和水产品产业带;甘肃新疆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专用小麦和优质棉花产业带。(图9 农业战略格局示意图)

——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构建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点状分布的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青藏高原生态屏障,要重点保护好多样、独特的生态系统,发挥涵养大江大河水源和调节气候的作用;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要重点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和天然植被保护,发挥保障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的作用;东北森林带,要重点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发挥东北平原生态安全屏障的作用;北方防沙带,要重点加强防护林建设、草原保护和防风固沙,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沙化土地实行封禁保护,发挥“三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的作用;南方丘陵山地带,要重点加强植被修复和水土流失防治,发挥华南和西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的作用。(图10 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示意图)

第三节 未来展望

到202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之时,我们的家园将呈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青水碧,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美好情景。

——经济布局更趋集中均衡(28)。工业化城镇化将在适宜开发的一部分国土空间集中展开,产业集聚布局、人口集中居住、城镇密集分布。在继续提升现有特大城市群整体功能和国际竞争力基础上,在其他适宜开发的区域,培育若干新的大城市群和区域性城市群,形成多元、多极、网络化的城市化格局,使经济增长的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人口和经济在国土空间的分布更趋集中均衡。

——城乡区域发展更趋协调。农村人口将继续向城市有序转移,所腾出的闲置生活空间将得到复垦还耕还林还草还水,农村劳动力人均耕地将增加,农业经营的规模化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人均收入大幅提高,城市化地区反哺农业地区的能力增强,城乡差距逐步缩小。人口更多地生活在更适宜人居的地方,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人口向城市化地区逐步转移,城市化地区在集聚经济的同时集聚相应规模的人口,区域间人均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的差距逐步缩小。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公共财政支出规模与公共服务覆盖的人口规模更加匹配,城乡区域间公共服务和生活条件的差距缩小。

——资源利用更趋集约高效。大部分人口的就业和居住以及经济集聚于大城市群地区和城市化地区,基础设施共享水平显著提高;节能型的轨道交通成为大城市群的主要客运方式并间接降低私人轿车的使用频率;大城市群内将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体系,市场指向型产品的运距缩短,物流成本降低;低碳技术和循环经济得到广泛推广,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初步形成。

——环境污染防治更趋有效。一定的空间单元集聚的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控制在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之内,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得以扭转。随着主体功能定位的逐步落实,绝大部分国土空间成为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大幅减少,工业和生活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相对于小规模、分散式布局,经济的集中布局和人口的集中居住将大大有利于污染治理水平的提高。

——生态系统更趋稳定。重点生态功能区承载人口、创造税收以及工业化的压力大幅减轻,而涵养水源、防沙固沙、保持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等生态功能大幅提升,森林、水系、草原、湿地、荒漠、农田等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增强,近海海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城市化地区的开发强度得到有效控制,绿色生态空间保持合理规模。农产品主产区开发强度得到控制,生态效能大幅提升。

——国土空间管理更趋精细科学。明确的主体功能定位,为涉及国土空间开发的各项政策提供了统一的政策平台,区域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公平性将大大增强;为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提供了基础性的规划平台,各级各类规划间的一致性、整体性以及规划实施的权威性、有效性将大大增强;为国土空间及其相关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提供了统一的管理平台,政府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制度化水平将大大增强;为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提供了基础性评价平台,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将大大增强。

责任编辑:NF076(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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