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个税框架30年未变无法调节收入分配

2011年05月25日09: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个税改革 经济半小时 1980年 个税起征点 建言 经济政策 调节收入分配 二次分配 个人所得税税法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主持人:晚上好,欢迎收看《经济半小时》。在上个月,是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全国人大在网站上就这一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个草案吸引了无数的眼球,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国人大收到的意见就超过22万条。这个数字超过以往20部法律草案的总和,成为向公众征集意见以来意见最多的一项草案。个税征收多少起征点合适?应该怎如何来征收?这些都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各方人士也可以说是看法各异,我们随机做了一个采访。来听一下普通的民众他们怎么说。

重庆市民:两千到三千,这个对我们影响特别大,当然北京他们那些地方影响稍微小一点。我想可能对中西部地区我们这些影响打一些。

深圳市民:对低收入者的话,我觉得应该是减轻一种负担。

大连市民:个税征收,应该根据每个城市不一样,来进行调整。

上海市民:对我来说当然是一个好事情了,毕竟我的负担会小一些。

杭州市民:收入刚出来,两千到三千差不多了,所以这样对我们是很有优势的嘛。

事实上,此次个税改革最受关注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在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另外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贾康(微博专栏)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贾康:应该讲这是一个,在个税改革方面迈出的有明显正面效应的一个步骤。

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他认为,此次的个税草案值得肯定。而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也有着类似的看法。

贺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贺铿:第一,它确定这个起征点有依据,考虑了许多因素,这是可以的。第二把这个原来的九级分为七级,把最高的两级合并,把最低的两级合并,体现了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

不过,在有人为个税草案叫好的同时,我们也听到了反对的声音。其中一个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微博专栏)。

李稻葵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李稻葵:简陋,脱节,一个没有经过仔细思考的,甚至于没有经过基本思考的一个税制。

记者:我觉得这种评价很苛刻。

李稻葵:我认为是实事求是的。我们这个个税体制是1980年推出的。当时推出这个体制,主要是针对外企的高薪人员。30多年过去了,我们只是税制的细节的调整,大的框架没有变。

个人所得税1799年诞生于英国,在200多年的时间内迅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

我国于1980年9月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其他的各类规定的收入和报酬。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同时规定了800元为个税起征点。2005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把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2007年12月29日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在财政部的网站上我们了解到,2010年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4837.17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

但是当前,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只有工资部分由企业代缴代扣,以高额累进的税率在征收。而《个人所得税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部分征收的很少,甚至基本不征收。这使得个税征收范围过窄,甚至有人称现在的个税就是工资税,工薪阶层成为纳税的主体,而高收入者的收入则难以严格征缴。

李稻葵:中国30多年过去了,我们的经济,我们的社会发生了沧海剧变。过去30年相当于西方人走过了150年的历史,150年过去了,它的税制基本框架没有变,难道不荒唐吗?难道我们仅仅在细节方面去追求它,去改进它,能解决问题吗?解决不了问题。

主持人:刚才节目中一些激烈的言辞我们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位学者之口,由此可见李稻葵教授对于个税修正案标准的强烈的不满。但是李稻葵教授的意见只是一家之言,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和财政部财政科学院经所所长贾康则代表另外的一种声音,认为个税草案非常值得肯定的。为什么个税草案的制定会带来如此分明的不同意见呢?我们来看一下。

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上我们看到,税收的职能与作用主要是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以及调节收入分配。其中,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

贾康:要在适当提高政府收入同时,更侧重于它发挥优化社会分配的功能,就是要抽肥补瘦。

记者:抽肥补瘦,我们抽了那个肥对瘦的人有什么样的作用?

就是要进入公共收入,盘子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家金库,然后用公共收入的分配使它的资金更多去扶持低端,改善他们生活境遇,增加他们的实际福利。这是一个再分配的循环

但是李稻葵认为,按照当前的个税税制缴纳方式,根本无法调节收入分配。

李稻葵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李稻葵:新兴市场国家、发展中国家,经济政策领域的一个最美好的、但是最大的空想就是要通过个人所得税来调节收入

记者:您挑战了大多数人的想法

李稻葵:这是做不到的

记者: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是觉得高收入者应该多收税。我低收入的话,我可能收的税少一点。这样可以缩减这种贫富差距,在您看来这是空想?

李稻葵:很多真正的高收入人群面对高税率,会有很多办法去逃避这个税你做不到。反而是那些中低收入的人群他自己没有办法,经济能力不足,逃不了税。你反而拉大了收入差距。

李稻葵认为,目前个税征收的对象主要是工薪阶层的工资收入。在中国,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2年开始到2009年一直持续下降,2009年已经下降到40%以下,这两年才有好转。而在发达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这一比例则达到65%-70%。本来劳动收入就是我国国民经济收入分配中的短板,却还要征税,但对资本所得却税赋很轻甚至为零,这显然有失公平。

李稻葵:我们很高的个人所得税针对工资单的这个税率,事实上并没有达到调节实际收入的效果,因为大量的收入并不表现在工资单上。而事实上我相信我们的收入差距,更多的是体现在工资单之外的收入差距。

记者:比如说财产性收入是吗?

李稻葵:比如说财产性收入这是一方面,还有一些不见得完全合法的合理的收入,有的是称之为灰色的或者黑色收入,这部分收入是在工资单里表现不出来的。

李稻葵认为正是非工资性收入使得个税对于贫富差距的调整显得力不从心。

李稻葵:发达国家的一个新闻记者,有一次跟我约采访,是在年底采访。我去应约之后他不见了,找了一个同事跟我采访。我说为什么呀,这是一个很有名的记者,他说他一算在中国待的时候马上接近183天了,要到日本去避税,跑到日本去了。遥控采访。

贾康也坦言,由于个税的边际税率达到了45%,很多高收入人群以各种各样的手段避税,个人所得税无法覆盖真正应该覆盖的范围。

贾康:如果是一个自己有很大产业的一个富豪,那么他有权决定在我这个企业集团我给自己开多少工资,他可能自己每一个月三千块钱五千块钱账面上就过去了。这样的人个人所得税交多少,也就跟一般我们工薪阶层,一样看起来交几十块钱一百多元钱的个人所得税。但其他的收入呢,应该被个人所得税这样一个制度来覆盖调节那些东西呢,往往调节很不到位。

不仅高收入人群自己有办法偷税漏税,个税里还存在着令人费解的设置。个税最开始的征收对象是在华的外籍高薪人士,但是时至今日,普通民众的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而外籍人士的起征额度却是4800元。

贾康:我个人认为如果作为一个建议,我觉得应该淡化这样一个区别。因为已经时过境迁,最后是不是应该比照企业所得税,就是不管什么国籍,在中国如果作为一个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就应该是一视同仁一套规则。

主持人:在李稻葵看来,眼下的中国,用个税这种手段来调整收入差距是不能达到预期的。目前草案中采用的的个税征收办法不能起到调节高收入群体的收入的作用,恰恰是因为它的征收办法都以工资收入作为个税征收的依据,因此有争议认为个税有工资税的嫌疑;对于这一点,贾康副所长也表示认同,认为目前的个税方案对调节高收入群体的收入仍然显得力不从心。那么个税方案怎样制定才能更加合理呢?广告之后我们马上连线路透社记者,看欧洲国家如何制定个人所得税。

主持人:欢迎回来。继续个税方案的讨论。在前面的节目中我们已经看到了,正在征求意见中的个税修正草案引发了各方的热烈讨论。支持者认为免征额上调、税率合并都体现了一种进步,值得肯定,而反对者则认为不光调整的力度远远不够,甚至个税制度都要进行彻底的变革才能真正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事实上个税也是世界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调节收入的工具,随着时代不同都在进行各自的调整。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个税也成为变化较大的税种之一。那么,西方国家是如何制定个人所得税的呢?中国的赋税水平究竟有多高呢?

金伯利路透社财经评论员

金伯利:以俄罗斯为例,实行的是13%的统一税率。因此个税缴纳只占收入的13%。莫斯科市民的平均收入大约是27600欧元,那么每个人的平均个税就是3600欧元。根据是否结婚以及是否有孩子,爱尔兰实行两种不同的税率。对于没有孩子的单身人士,收入不超过33000欧元,其税率是20%,如果超过32000欧元税率就提高至41%;对于那些有孩子的以及已婚人士,税率在20%以内。爱尔兰的平均收入大约是61000欧元,单身人士的个税将达到18000欧元。法国是典型的累进制税率国家,共有五级税率,收入在6000欧元以下的个税为零,而介于6000与12000欧元之间的税率为5.5%,12000到26500之间的税率上升至14%,26500到80000欧元之间的税率为30%,而对于收入超过80000欧元的税率是41%。法国的平均收入是51000欧元,每年的平均个税将是15000欧元,。专家认为英国的税收体系不仅复杂而且税率极高,平均收入为56000欧元,每年的个税支出高达22400欧元。

这样看来,以各个国家平均工资来计算,俄罗斯人需要缴纳个税的的比例是13%,爱尔兰和法国个税的比例接近30%,英国则接近40%。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10年北京职工的平均工资为50415元,我们按照每个月4500元计算,在2000元起征点的标准下,需要缴纳个税124.8元,占工资的收入不到3%。如果按照3000元起征点计算,则应缴纳税款24.9元,则占工资收入的千分之五。

听起来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很低,那么,老百姓的实际感受如何呢?

记者:你觉得现在你缴的税高么

北京市民1:还行吧,我觉得。发多的时候扣得就比较多,就觉得高了

北京市民2:还行吧,我感觉

北京市民3:挺多的,我觉得挺多的。现在物价这么高,什么都在涨。交得差不多能有五分之一吧。

北京市民4:我觉得应该再少点

北京市民5:我觉得高:,那个20%我觉得挺高的

北京市民5:相对来讲应该算重了。

个人所得税率看似不高,但老百姓切身感觉并不轻松。这是什么原因呢?

李稻葵:他如果去买汽车的话,那么汽车有10%的购置税,还有17%的增值税,捆在一块27%将近30%。如果是买化妆品,又有特殊的消费税,如果是进口的化妆品的话,50%接近50%这种奢侈性的税。如果去买房子,买房子北京市一半以上,一半以上的房价,楼盘价的房价里面是政府土地出让金,还有在房地产交易环节或者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征收各种各样的税收。所以百姓在各个方面交的税很多。如果把所有这些捆在一块的话,宏观上讲我们的税赋,我相信超过北欧国家的水平,因为我们税种非常多。

李稻葵认为,既然个税很难调节收入分配,而综合税收又较重,因此他建议中国应该彻底改革现行的高额累进税制,实行平税制。其实就是单一税制,是指大幅度降低个税税率,同时降低个税的累进幅度,用一个比较平、比较低的税率来征收。

李稻葵:第一个原则是宽税基,不管你是奖学金、不管是国家科技特种奖,只要是收入都捆在一块儿。第二件是低税率,低税率的情况下你才能够鼓励大家去积极纳税,如果税率太高的话,它不仅带来很多的高收入阶层的投入劳动投入或者资本投入的这种积极性降低,而且它还会带来偷税漏税的行为。第三句话,就是计负担一定要考虑家庭负担

李稻葵告诉我们,世界上各个国家现在税改的方向都是平税制,如俄罗斯,香港,新加坡等地,就连一贯实行高额累进税制的美国,也有7个州开始实行平税制。而俄罗斯在推行13%单一税率的平税制之后,效果非常好。

李稻葵:俄罗斯在2001年改革前,它的个人所得税是三档,税率是三档12% 20% 30%。它进行了改革,统一规定为13%,同时大幅度提高起征点,提高了30%左右。这样的改革之后连续三年,每年都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总额超过GDP增长速度,60%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的累计的增长。这是很好的例子

李稻葵给我们算了这样一笔帐,全国大约有4亿家庭,如果其中10%需要补贴,以每个家庭一年补助1万元计算,则一年需要4000亿,仅占整个财政收入5%。如果按照平税制的征收标准,财政上完全可以通过平税制增加的收入进行补贴。

李稻葵:如果能把整个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总额,在宽税基、低税率、计负担的这个条件下能够提升的话,拿出一部分的钱,拿出中间的一小部分的钱,去给真正需要补贴的家庭提供补助,或者做好实物性的福利的补贴。实物性的比如说医疗、比如住房,那这个社会不就更加和谐了吗?记者:但是如果通过累进税率的方式,我是不是也可以达到这样的方式,我同样可以通过扩大税基,我通过累进的方式是不是更能够达到这种您所谓的和谐呢?

在这个高累进的这个税率的制度下,高收入阶层有各种办法逃税。个人的经营能力,他的在国际境内境外的这种资金的跨境的转移能力,都很强。所以高累进税下实际上不见得能够收得上来很多税

但是贺铿不同意李稻葵的观点,他认为平税制也是一种空想。

贺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贺铿:现在不可能,那是空想。

记者:他认为我们的累进税制能调节收入分配是一种空想。

贺铿:我认为可以,他是不是工资收入高了。你拿4000块钱你也交20%,他拿100万也是交20%,你觉得合不合理。

贾康也认为,中国社会不具备李稻葵推行的平税制所实施的社会基础,不能因为平税制在俄罗斯取得成功,在中国就一定会成功。

贾康:不能简单的把俄罗斯的单一税制套到中国来。

记者:为什么中国不适合

贾康:中国现在已经不存在俄罗斯单一税制那种收入压力,他要急于把钱收上来让他能运转,我们没有这种压力。我们现在更急迫适应社会需要,适应转轨需要,适应现在收入分配中间,大家都关心的怎么样抽肥补瘦的需要,发挥个人所得税再分配功能。这是中国明显不同于俄罗斯的地方。

贾康还告诉记者,不能因为当前的个税在非工资性收入方面覆盖的不到位,就连可以调节的工资部分也一并废除。更应该在制度上加以完善,将更多类别的收入以高额累进税制的方式纳入个税的征收范围,以实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

贾康:不能说这个税沦为工资税了这种很极端的判断,它是有认识误区。还是一句话,要创造条件走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而不能总是分类,就是现在工薪收入比较有效的超额累进调节应该覆盖更多非工薪收入部分。

无论如何,个税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绝不仅仅靠调高个税起征点或者减少层级就能得出最完美的方案。但减轻民众负担,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公平始终是民众最大的愿望。

李稻葵:(应该在)交税的痛苦系数非常低的情况下去交这个税,然后提高社会福利,等到社会福利高到一定水平,到那时候时候跟百姓讲,看国家福利已经提高了,咱们适当提高一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大家同不同意。至少我们今天不能还没有北欧这么高的福利水平,我们就搞个北欧这么重的以工资为对象的个人所得税。我们不能把这一个税制留给我们的孩子们。如果我们这一代改革不成功,但是为了下一代,我们应该呼吁,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改革方向。

半小时观察:

个人所得税在很多国家有“社会公平调节器”、“罗宾汉税”之称,也就是说,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是个税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个税不仅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更是让财富在老百姓之间进行“二次分配”的一个重要机制。

到底是平税制还是累进税制?各路专家争论不休,听上去每一派都能给出充足的理由和合理的逻辑。而纵观世界各国的个税制度,既有平税制也有累进税制。因此很难简单地评价哪种税制是合理的,哪种税制是不合理的。

两种税制各有特点,关键是能不能建立起一套相关的国民收入调节系统。我们看到,目前很多国家,如美国、德国、巴西等国家均采用根据当年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水平来调整个税起征点、税率和征税退税的办法,以期更好地适应社会和民众生活的需要。

如果仅仅采取形式单一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则很难独自承担起调节收入这样的重任。对于高收入群体的收入调节,可以说目前我国的税收手段仍不完善。

结束语:

好,我们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收看。您有什么好的线索和建议可以发至我们栏目的QQ83083,稍后,请继续关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的其他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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