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利比亚大型项目千余亿 损失惊人由纳税人承担

2011年05月24日11:0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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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损失无法对冲

中国法人在利比亚境内的投资已经遭受了巨额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但更可怕的问题是,利比亚的战乱导致了国际原油价格的大幅攀升,考虑到我国作为原油进口第二大国的背景,原油价格的上涨将导致整个中国经济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由此可见,欧美主导下的针对利比亚的空袭行动中,实际上使得中国经济蒙受了天量的损失。

与中国政府主张相近的俄罗斯可能也面临投资、贸易和安全利益的损失,但作为全球最大产油国之一,因为原油价格的飙升,俄罗斯经济面临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对冲;而中国经济在缺乏对冲手段的情况下,不得不去接受硬性的冲击。

即便原油出口收入增加可以对冲战争损失,俄罗斯政府总理普京还是表示,俄罗斯未能在安理会表决1973号决议时候投反对票,是一个绝对的错误。引起战争的原因是多层面的,因此一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于是否动用武力的态度通常是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安全、军事等各方面因素的结果;但仅从战争给本国经济利益造成的损害,俄罗斯政府的教训又何尝不是中国政府的教训?

法律救济途径匮乏

利比亚战事升级,对于联合国安理会的五大常任理事国来说,只有中国政府面临百分之百的损失。英法两国急于推翻卡扎菲政府寻求利比亚政治局势的洗盘,制造战乱正是他们希望的。推翻卡扎菲并不是美国政府必然寻求的目标,但长期对利比亚实施单方面经济制裁使得美国经济与利比亚的联系并不密切,更加谈不上能源依赖,加之自洛克比空难以来对卡扎菲政府形成的敌对情绪,更使得美国国民对利比亚战事持无所谓的态度。俄罗斯可能因为利比亚危机而损失经济和战略利益,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原油价格上涨可以部分对冲掉俄罗斯的损失。只有中国政府和企业面临硬性的经济损失,而这些经济损失将由纳税人来承担。

然而,面对如此巨额的损失,中国企业缺乏挽回损失和救济权利工具。一般而言,规范国家间投资关系是通过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条约的方法来实现的。通过双边条约的方式,条约当事国相互承诺保证拥有对方国籍的公司得到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一系列权益。在此框架下考虑我国公司的保护问题,我们绝望地发现,中国尚未与利比亚政府签订任何双边投资保护条约。由此,在中国政府与利比亚现任政府以及将来可能上台的新政府的关系上,存在着天然的法律救济手段的缺位。

另一种思考保护策略的途径是在国际贸易范畴内考虑问题。国际贸易不论是货物交易还是服务输出,均以合同为前提。但各国合同法中普遍存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例外规则。不可抗力即法律界定的无法预料的、无法抗拒的、无法避免的外部力量;而情势变更意味着履行合同的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以至于完全超越了合同订立时当事人假设的作为合同履行基础的客观条件。

不论是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中国公司在此例外规则下最多只能不再继续履行合同,而不是主张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投保或许能缓解战争风险,但在保险公司同为中国国有企业的情况下,问题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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