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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国土资源部新闻发布会上,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透露,国土资源部已经研究制定了《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63号),并于日前下发。这标志着土地招拍挂制度的调整启动。
廖永林称,《意见》依旧要积极发挥招拍挂在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中的作用。廖永林称,在市场运行正常条件下,“价高者得”原则依旧应当在土地市场上被坚持,并表示这符合市场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基本原则,在抑制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从源头上防治土地出让领域腐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在当前形势下,针对招拍挂制度存在的不足,国土资源部计划做如下调整。首先便是完善商品住房用地预申请制度,并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划拨用地时,需向社会公示申请用地单位,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和“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等四种招拍挂创新做法也受到了国土资源部肯定,并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选择恰当的土地出让方式和政策。
此外,国土资源部还表示将对现有的土地交易平台及土地交易合同进行完善。并建议各地可在出让合同中增加“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追究责任”等相关内容,以及通过组织网上报价竞价的方式进一步遏制土地交易中的腐败行为。
廖永林表示,在《意见》出台前,国土资源部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长沙六个城市,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此次《意见》里的内容,也多来自地方实践。不过廖永林强调,招拍挂制度规则的继续完善,交易程序方面的制度创新依旧在开展中,各地也可按照《意见》要求,继续探索其他用途土地出让方式和土地出让各环节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制度。
(本文来源:经济观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