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顽症:全国公路罚款每年4000亿 17年难治乱罚款

2011年05月12日09:5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司机违法 物流 公路三乱 公路执法 公路管理 公路部门 物流成本 乱罚款

2、亲历乱罚款 只罚款不开票 600罚款进交警个人口袋

为了感受公路罚款状况,记者坐上了从内蒙到河南的大货车。中午12点多钟,大货车刚通过内蒙陕西交界的高速公路收费口便出了故障,于是车便停在紧靠收费口附近的休息区进行修理。下午1点左右,路政人员赶到,违规扣下了只有交警才有权扣留的行驶证,然后便开始了罚款计时,路政人员告诉司机,一小时罚款300元,如果修耽误了几个小时的话,罚款就将高度1000多元。司机怎么也搞不明白停在正常的休息地带为什么会被罚款,他向相关部门电话咨询,得到的解释是鄂尔多斯这个公司刚成立,很多条款不明确,但是司机不理解的是,不明确怎么能罚款呢,起码在休息的地方,不是在紧急停车道,可以休息。

下午4点半,大货车还没有修好,路政人员再次赶来,要求罚款900元。不过说交600元,不用开票。罚款不开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记者看到,司机给执法人员拿出600元后,执法人员并没有开出任何票据,只是把驾驶证还给了司机。晚上12点,大货车修好后重新上路,司机百感交集,喜的是,修车12小时本该罚3600元,但只花了600元就摆平了,气的是,他始终不知道自己被罚款是不是合法,但是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忍气吞声。

由于车刚修好,司机决定花高价走全程高速回河南。记者也在陕西的铜川市下了车。下车后,一些司机反映,附近的高陵县交警24小时乱罚款。于是记者搭上一个大货车,在210国道高陵段找到了运政和交警两个执法点,两个执法点相距只有200米。交警罚了100元,运管罚了60元。

在交警开出的处罚决定书上,记者看到处罚的原因是因为超载。但王金伍认为交警的处罚涉嫌违规,因为按照2009年公安部开始实施发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对于有载物超载嫌疑,需要使用称重设备核定的,应当引导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而那个执法点竟然在不称重的情况下进行超载处罚。这也是与交警执勤规范规定的要求相违背的。

第二天,记者对高陵县那个执法点观察发现,他们白天几乎拦截所有的大货车,现场开出票据后,在那个移动警亭里上交罚款,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6条,执法部门自己做出罚款决定,自己收缴罚款,这样的执法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继续的调查中,记者还发现,那个执法点一般只负责白天拦截大货车进行罚款,而夜间的罚款工作则由另一批交警,在高陵县另一个必经之路上继续罚款。记者观察的2天里,他们几乎从不拦截小轿车、小货车和空载的大货车,而只是针对行驶中的,拉满货的大货车进行拦截罚款。当大货车多时,他们一拦就是七八辆,甚至还对两个方向行驶的车辆同时进行拦截。当有大货车不停时,警车就会闪着警灯追上去。司机说,外地车到这,他是必罚,连一个也不会放过。

此外,在高陵,昼夜罚款的不仅是交警,还包括运政,记者调查的2天时间里,运政昼夜在公路上不停的拦截正常行驶的的大货车,他们和交警一样,在不称重的情况下,进行超载罚款。离开高陵,记者跟随大货车又到了210国道陕西蓝田段。同样,那里的交警也是在没有称重的情况下,对大货车违规按超载处罚,甚至还违规重复处罚。对于这种重复罚款,交警给司机打了一个比喻:你这车拉的这煤,就像取媳妇一样,你换个媳妇就不行了,蓝田就有蓝田的项目。

虽然《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在那位交警眼中,进入他所在的县市,就像娶个新媳妇一样,得重新买锅,另外花钱,离开陕西进入河南,很多司机告诉记者,河南公路罚款非常乱,而邓县是属于乱罚款特别严重的地区,当记者来到河南邓县,那里的交警竟然毫无理由的向司机手里塞罚单,虽然司机一次次挡回,但最终还是拗不过交警,甚至交警连罚款的理由都懒得说。直接死了一张空白罚单给了司机。这个票没有填写具体违法行为,也没有条款,不知道罚的啥。

在邓县,交警不停的在207国道上拦下一辆辆大货车,甚至还双向拦车进行罚款,而这属于河南省明文规定的公路三乱行为。那位刚被罚过款的司机告诉记者,他一天之内被罚了330元。有票的是150, 180元没票,都是交警罚的。

梳理这次调查,记者发现西峡县每辆大货车一般配备两个司机,为了养人、养车、赚点利润,没有故障的情况下,大货车每天都要上路,一般一个昼夜要跑1000公里以上,很多时候会跨2个省,穿过5个市,现实是,到每个省都会被罚,有的县市还会重复处罚,或者另外找理由或干脆不讲理由进行罚款,每次罚款少则50元,多则几百甚至上千元,因此,每天被罚100元以上,是极其普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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