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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统计局发布2010年北京职工工资情况,年平均工资50415元,折算下来月均4201元。北京职工工资统计并未像全国工资统计那样按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分别发布,而是更全面反映全市就业群体的平均工资水平,尤其个体工商户去年首次纳入工资统计范围。
从单位注册登记类型看,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最高的是外商投资法人单位,为91646元;其次是港澳台商投资法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4860元;内资法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相对较低,为46256元,其中,私营法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7431元。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北京2009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8140元,2010年增至65683元,增幅为13%,工资水平在全国仅次于上海地区。另外,2010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明显低于北京私营单位工资水平。
从行业门类看,北京九个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十个行业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职工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92139元、86164元和81014元。职工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林、牧、渔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22689元、25827元和27387元。
为适应社会保险制度范围扩展的需要,更加全面,本市从2010年起扩大了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2010年以前,北京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为全市法人单位,包括国有、集体、联营、私营、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以及港澳台商投资等类型的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2010年起,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职工平均工资统计范围。因此,2010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与上年数据的统计范围不同,不可直接比较。
2009年,未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比2008年增长8.3%。需要注意的是,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包括了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应交纳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等,而且不论以货币形式还是实物形式支付,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都统计在工资总额中,这客观上造成公布的平均工资水平与一些市民实际感觉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