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调整三大软肋"诊断书":全国"一刀切"是否合理

2011年05月06日11:2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个税改革 个税起征点 合理避税

“人一生中无法避免的有两件事,一个是死亡,一个就是纳税。”4月26日,万众翘首以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终于公布全文,并自该日起至5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10天,就有近19万条意见通过各种渠道纷至沓来。

对于关乎每个人切身利益的个税调整,从草根小民到专家学者,都有一肚子话要说。于是,从起征点过低“不给力”,到考虑区域差异不给地方财政收入“鸭梨”,如何权衡个人受益与社会发展,成为民间激辩的焦点。

“草案”若成真

月入五千减税158元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看到网上关于个税改革的讨论,在济南一家合资保险公司做行政的杨雪,忽然想到了海子的这句诗。高涨的物价、沉重的房贷,让刚刚迈入房奴大军的杨雪前所未有地品尝到了生活的压力,而减轻个税负担的信号,给了她一丝清凉的风。

每到月初,一张打印着姓名、部门、职级的A4纸大小的工资单,便会折成信封模样,准时交到杨雪手中,大部分时间里,工资单上的内容是:标准工资4980元,扣除三险419.44元,公积金403.2元,个人所得税198.6元,实发工资3958.76元。

“这个月我们发了1600块钱的过节费,我这个月的个税就变成425块钱了,多扣了220多元呢。”拿着5月份的工资单,杨雪说,“等到年底发年终奖、过节费的时候,个税那一栏都是上千块钱的。”

其实学习财会专业的杨雪,她所要负担的税赋,并不只是工资条上那一指宽的个人所得税,“中国实行的是价内税,也就是说我只要在商场、超市花钱买东西,就同时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等。”杨雪笑称,“这么多年交了这么多税,该给我们优惠点了吧。”

此次个税改革,最重要的改变就是将起征点由2000元上调到3000元,并将之前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我的标准工资是5000左右,正好在减税最多的那一档。”借助遍布各大门户网站的个税计算器,杨雪算出如果个税起征点调整到3000元,自己每月只需缴纳40.74元的个人所得税,比原先少负担157.86元。

只是,这157.86元,对于杨雪目前每月2200元房贷、1000元水电、生活费的支出来说,显得微不足道。“也就算是每个月能涨160块钱工资,一年1920元,不够一个月的房贷,比一般的过节费多一点。”对着这笔未来的额外收入,杨雪迅速计算着它的价值,最后得出结论,“减了个税,相当于每年多发一次‘五一’过节费。”

不过,从事行政工作的杨雪略知公司高管的收入,对于这些年薪数十万计的“中产阶级”,这次个税减免的力度并不“可怕”“月收入1.9万以上的,个税改革后税率从20%增加到25%,一年下来也就多交一千多,相当于少吃一顿大餐而已。”

不管网上评说个税改革改善民生也好,“不给力”也罢,每个月能多支配157.86元,杨雪还是认为值得开心一下,“至少每天中午可以加个菜了。”

全国“一刀切”合理?

药方:让税率“浮动”起来

问题:比如济南市,一个月收入4000元的家庭应该较为普通,而在西部不发达地区,这个标准应该能够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了。目前实行的免征额是采取全国“一刀切”的办法,即免征额全国都一样,没有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

对于关注最多、舆论普遍热议的免征额,陈华有着独特的见解,“首要问题是个税的原则,原则上对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暖费、教育等生活必需品是不能征税的。免

征额太低了,会增加居民生活负担。当然也不能太高了,会打击居民纳税的积极性。因此以济南为例,我认为以个人为征收单位的话,免征额应该调高到5000元,而以家庭为单位的话则应调到1万元。”

此前有财政部数据显示,将个税免征额调到3000元后,我国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与去年相比,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

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2010年我省个税收入200亿元,比2009年度增长32%,约占地税总收入的12%。但从居民收入水平来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不足10%,也就是说,大多数居民的个人收入还未达到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城乡收入差距、行业收入差距、部分企业普通职工与高管人员收入差距仍然较大。”省地税人士表示。

“目前的改革仍然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大思路和大智慧。仅仅提高免征额或者调整税率级差是不够的,建立起按家庭收入为征收单位来扣除个税的综合纳税体系更为合理化和人性化,此外建立与CPI挂钩的浮动税率也应该是改革的大方向。”在采访的最后,陈华这样告诉记者。

免征额3000元“不给力”?

药方:“宽税基、低税率”

问题:“个税起征点应该定在5000元以上。”这是各大网站、微博中,民意最多、最强烈的声音。“个税起征点定为3000元还是太低,过不了多久又要修改,应该考虑到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立法的长远性,还不如直接定高一点,一步到位。”

新浪网友表示,“征求民意就是要了解对百姓的影响程度,现在CPI这么高,我每月还要还房贷,生活压力很大,个税起征点至少应提高到5000元以上才算合理。”而在微博上,有博友称“月薪超过当地一平方米房价平均数的,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论点同样引发热议,不少人认为现在房价飙升,成为个人生活中最沉重的负担,房价和个税挂钩,既能合理减轻负担,又能因地制宜体现地区差异。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表示,个税起征点的设定应以确保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为基准,超出的部分才应该纳税。近几年,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物价高企的带动下,提高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势在必行。

不过,除了强烈呼吁加大减税的力度,还有网友担忧,“提高免征额,纳税人的负担是减轻了,但是我们的福利是否会因此受到影响?政府对低收入人群的各类福利补贴,比如廉租房,对教育、医疗等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钱从何来?”

广东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黎旭东也认为,个税起征点定太高未必是好事。减负应当通过“宽税基、低税

率”来实现。黎旭东认为,物价、房价波动频繁,如果将个税起征点与之挂钩,不利于大众建立明确的预期,不利于税制的稳定。

而税基的调低更触痛着财税部门的神经。“现在税基越来越窄,快变成一个调节税了,如果仅仅是一个调节税的话,个税的意义就不大了。”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称。

据财税部门内部人士透露,在制定本次草案时,决策层也曾担忧,如果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幅度太大,有可能影响到转移支付力度,因为目前中央从个人所得税分享改革当中增加的收入是“专门用于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高收入者纳税不高?

药方:征管是关键

问题:这样的个税征缴机制使得工薪阶层很难避税,而高收入群体则有很多方式来规避。比如有的私营企业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不分,将个人收入都列入企业经营所得,造成了税收征管的困难。

“个税法修正草案通过后,主要的工作是个税的征管问题。征管的重点是高收入者。难点也是高收入者,”在本次参与个税法草案审议的人大常委会上,有全国人大代表表示。

对此,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告诉本报记者,

“现在很多家庭收入已经多元化了,但是征管的方式和体制一直都没有跟上。从财产多元化的角度看,强化税收征管力度,而不应该仅仅把眼睛老盯在提高起征点上。尤其是高收入者的财产收入和其他隐性收入不固定,反而可能成为‘合理避税大户’,对他们的征管更为关键。”

“美国20%的高收入者交的税占到80%。”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有与会者说。而据我省地税局统计显示,2010年山东省年所得12万以上个税自行申报人数大致为15.7万人,缴纳税款仅超过2010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三分之一。

之所以会出现高收入者纳税不高的局面,陈华认为,“这与当前个税的税制结构有关。”目前,中国现行的个税实行分类税制,主要是对工薪工作人员报酬进行累进,而并不是其他收入综合纳税,因此像杨雪这样以固定工资收入为主的“中产们”自然成为纳税的主体。

“这样的个税征缴机制存在‘富者宽、穷者严’的情况,这与‘富人多交税,工薪少交税,低收入者不交税’的个税基本原则和宗旨相背离。这也成为我国贫富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之一。”陈华对本报记者称,“高收入者的收入构成比较复杂,而且不断有新的收入出现,一些隐性但数额巨大的收入还游离在法律边缘地带,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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