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一房一价实施细则 在售车位总价须公示

2011年04月27日08:4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细则 总价 车位产权 北京房地产 公示 商品房销售 套内建筑面积 实施细则 户型 开发商

■追访

经适房限价房也得明码标价

这一细则适用于北京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即无论是销售新建商品房,还是存量二手房,都得照此实行明码标价。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明码标价也参照执行。

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是依据“切实可行,易于操作”原则,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内容及方式作出的具体规定和相应补充。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北京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标准,有助于解决商品房销售不标价、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对于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该负责人表示,“五一”后,北京将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畅通举报途径、发挥媒体监督等措施,严格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确保《细则》的贯彻实施。

■专家说法

“细则可解决随意涨价行为”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表示,此次发改委出台细则,一些规范性的要求将成为卖房者的规定动作,不能走偏,可以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和开发商随意涨价的行为。

此前,一些开发企业卖房过程中随意涨价,隐瞒信息。比如房子明明还没有卖掉,却说卖得只剩几套了,从而达到哄抬价格的目的。细则出台后,通过一一公示可避免这种情况。

目前一些小区因为停车位和停车费的问题纠纷不断,此次的规定可以减少一些后遗症。对于车位产权的明细和停车费价格的确定,可以让买房者在入住之前就有了解,也可以避免入住后的产权方乱涨价。

陈志表示,最重要的还在于这些规定的落实,需要企业执行到位,一房一价的信息也必须做到真实。

本报记者蒋彦鑫(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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