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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4月27日电题:终结房地产暴利 让“居者有其屋”更近一步
中新社记者 俞岚
中国房地产业的暴利时代或将终结。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将在全国实施。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司长许昆林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称,发改委正在考虑在商品房领域实施反暴利法的规定。这一表态与国务院本月中旬提出的楼市调控“方向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形成呼应,表明当局惩治地产乱象、严控房价涨幅之决心。
房地产业是中国最赚钱的行业之一。在十大暴利行业排行榜上,房地产多年名列其中。至于房地产业利润究竟有多高,目前鲜有官方数据。但有人曾对1999年至2009年胡润中国百富榜、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等多个榜单进行调查统计,发现涉足房地产行业的亿万富豪人数最多,约占总数的近三成。
一边是“收入增长赶不上房价飞涨”,想当“房奴”却付不了首付的消费者;一边是捂盘惜售、随意涨价、大肆敛财的地产开发商,房地产业已成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聚集地之一。
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中国政府推出了以“国四条”、“国十条”等为标志,堪称“史上最严厉”的一轮房地产调控措施,迄今已一年有余。从增加土地供应、到收缩银根、再到出台“限购令”等,政策层层加码,但效果差强人意。截至目前,房价并未如民众所愿出现普降,部分城市的房价涨幅依然较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3月,中国70个大中城市中,12个城市房价出现环比下跌,比2月份增加4个;但环比上涨的城市仍多达50个。
与此同时,今年以来,中国通胀形势进一步加剧,3月CPI同比涨幅达5.4%,民众荷包缩水,生活受到影响。一路走高的房价对通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坚挺的房价更是引发诸多民怨。在此情势下,政府实施针对商品房价格的反暴利规定就更有其现实意义。
在房地产行业反暴利并非中国独创。德国在各地成立了房地产公共评估委员会,负责为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的住房制订详细的“基准价格”。这类指导价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的房地产交易都有义务参照执行。以此价格为基础,在合理范围内波动的房价被视为“合理房价”。如果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地产商将面临最高5万欧元的罚款;如果超过50%,则会被视为“房价暴利”,违法者将受到更高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3年徒刑。从实际效果看,德国对房地产行业的价格政策较为成功,国际金融危机前30年,其房价年均涨幅仅为1%。德国的这种做法值得中国借鉴。
当前,中国强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注重社会和谐,更为关注民生。让百姓过上更体面、更有质量的生活,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在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难”问题的同时,让反暴利法的阳光照进乱象丛生的商品房市场,使房价回归到“没有欺诈,没有暴利”、普罗大众可以承受的合理水平,那么,中国离“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将更近一步。而这,也正是当局执政为民理念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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