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确定房价目标要听取社会意见获得支持

2011年03月30日08:3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房价调控 房价增幅 房价过快 房价涨幅 人均可支配收入 住房价格 同比价格指数 房地产市场调控 听取意见 目标要求

贵阳

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

昆明

新建商品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低于该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注:昆明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额收入预期增幅为10%以上,GDP预计增长13%。

济南

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注: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济南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增长12%。

合肥

全市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涨幅不高于全市年度GDP、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注:今年合肥主要经济预期目标分别为,GDP增长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

深圳

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

宁波

新建住房价格全年涨幅要低于2011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注:宁波预计今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厦门

新建住房价格同比涨幅明显低于全市年度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 四问调控

挂钩GDP合理吗?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如果市场处在比较平稳的状态,房价调控目标和GDP、收入增长挂钩是可以的,比如二三线的中小城市。但是对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肯定不合适。

经济学家马光远在其博客上更是直言不讳:挂钩很荒唐。他说,这意味着大城市今年房价涨幅普遍在10%左右。这样的目标,显然和民众的期待大相径庭。

两个挂钩哪个为准?

各地将“住房价格不高于当年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作为调控目标。有民众质疑,到底是按哪个数据进行调控?如太原,2011年GDP预计增1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表示,作为专家,他也不好判断该用哪个数据进行计算。胡志刚说,这种目标根本就不需要定。

为何不提“降房价”?

陈国强表示,他查阅了中央文件,表述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并未将“降房价”提出来。“调控本意是控制房价上涨的幅度,制定比较低的涨幅目标是必然的。”不愿透露姓名的一位专家说,“新国八条”将地方政府能否完成调控目标作为问责的标准,所以地方政府会模糊化、宽松的公布调控标准,以免年底被问责。

为何各地不积极?

“限涨令”大限前,部分一线城市“迟迟未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各地政府制定的控制目标要综合考虑地方资源、房价和居民收入水平、保障性住房和土地供应等因素。一线城市由于评估过程很复杂,考虑因素多,因此谨慎地作出判断,靠后公布可以理解。”

胡志刚说,一些地方城市放缓出台调控目标,显示出在调控的心态上和中央政府有所不同。中央和地方站的角度不一样,“地方没钱,找来找去就把眼睛集中在土地上。”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吴鹏

本报数据均由本报记者吴鹏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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