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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和安花园达观别墅”行政中心人员表示,所用土地是从燕郊开发区购得。
三河市房地产信息网显示,该小区工程规划证、预售许可证等,均由河北相关管理部门发出。
通州法院也查明,这片属于北京的土地被“交换”后,燕郊开发区经三河市土地局将其出让给相关开发商,用于房地产等项目开发。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北京市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也写明,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县级管理机关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证书。
然而,通州国土分局在给白庙村委会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中称,未接到该项目的征地申请。
现任燕郊开发区国土分局局长梁国林承认,这片土地权属改变没有征求北京市国土部门,直接向河北省土地管理部门报批。
他说,当时土地管理并不像现在这样严格,不是采用“坐标式”控制管理,而是依照图纸进行。由于此片土地距离燕郊很近,在图纸上看来确实位于河北行政区内,上报河北省土地管理部门后便获得审批,出让等手续得以顺利办理,甚至约定“土地权和所有权随之转移”的《土地换段协议》在此过程中也未派上用场。“如果换现在这么严格,肯定就不行了。”梁国林说。
梁国林没有正面评价“此次土地权属改变在当时是否合法”,只是回答“不知道当时情况”。他表示,不能用现在政策衡量过去做法,两个不同时期的土地价格也不具可比性。
“多少年前的事了,甭管谁说谁的理由,通州法院已在审理。”3月23日,三河市副市长、燕郊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谷正海婉拒记者采访。
截至记者发稿,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尚未对此做出回复。
还地?赔钱?解决陷困境 白庙村委会担心,若只要钱,又与“换地”的那届村委有何不同?都是“卖地”。
法院两次判决,曾让宋学明等村民看到希望,“土地还是白庙的,走到哪都好说好要”。
但很快,他们发现撤销协议是一个“虚”的行为,判决书并未明确要求枣林村返还土地。
白庙村委会人员带着判决书,向通州国土分局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要求两级国土部门立案调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2007年1月,通州国土分局答复,“鉴于以上换地行为已进入司法程序,我局下一步将协助并配合法院做好相关工作”。
北京市国土局复查后称,已责成通州国土分局立案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去年12月,通州国土分局在给白庙村民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称,这项土地出让涉及跨省问题,由北京方面单独出面通过行政手段,达到返还土地或追缴土地补偿价款的目的“已无可操作性”。
今年1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意见书》写明,法院已判决《土地换段协议》无效,有关土地产权返回等后续处理问题,应当由村民继续通过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履行判决。
接到《意见书》后,白庙村委会立即向通州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枣林村委会返还土地。同时向三河市法院提交起诉书,诉求撤销三河市土地局办理该土地出让手续的行政行为。目前,上述诉讼均尚无结果。
这块“河北地”的纠纷,也牵动着现住土地上的人们。
“我买的可是大产权房,70年产权呢。”住在“和安花园达观别墅”的周先生2008年买的房,他认为购房手续合法,不管如何争地,都与现住居民无关。“要是划到北京,我还占了大便宜呢,总不能给我拆了吧。”他说。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事实上,现任白庙村村委会也认识到,要回土地的可能性并不大。
村委会主任张松称,要不回土地,也得要为村民讨回经济补偿。
“一亩地要多少钱?这不行”,宋学明等村民代表了另一种观点“要地,不要钱”。
白庙村委会也担心,如果只要回钱而不顾其他,本届村委会又与“换地”的那届村委有何不同?同样都是用土地换金钱,都是“卖地”。
张松表示,目前诉讼请求只能是“返还土地”。但他愿意与燕郊协商,共同解决此事。
现任燕郊开发区国土分局局长梁国林不认为此事陷入困境。
他称,如果没有开发区近年发展,这片土地不可能值这么多的钱,已经盖好的楼房不可能拆掉,与白庙村方面无非就是协商经济补偿,只是个“钱”的事。他分析,这片土地问题往往出现在白庙村委会换届时,成为竞选“砝码”,“如果我选上,我就带领村民把地要回来”。
国土部门被指监管失职
白庙村村民认为,此事造成如今棘手的局面,北京国土等相关部门存在监管失职。
十几年前的错误,如今解决起来很棘手。
“河北在北京地上盖房就没人管?”“自己家的东西被别人拿走了,居然这么长时间不管?”打过官司的白庙村村民认为,北京区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监管失职。
对此,北京市民政局区划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北京市与河北省于2001年签订协议完成勘界,此后北京市行政区划未再改动。
“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勘界工作,但不会涉及土地实际用途等问题,因此不了解河北省占用土地的情况”,北京市民政局宣教处人员解释。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官方网站介绍,该局负责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市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的监督管理等。
村民宋学明说,土地被私卖多年,期间国土部门如果加以查处和制止,不至于盖起这么多房屋,也就不会出现目前难办的局面。他认为,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月25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北京市国土局。该局新闻办公室人员表示,将尽快查明情况予以回复。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段修健 吴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