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去年土地收入2.9万亿 仅1.6%建保障房

2011年03月17日09:2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土地出让金 两会 净收益 提取比例 2010年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住房建设 计提比例 地方预算 开发商

2010年地方土地出让收入高达2.9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但其中仅有463亿元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支出,占比不足1.6%。

未来五年,中国政府计划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资金筹措成为一大难题。地方的巨额土地收入如不能及时输血保障房,保障房的建设情况令人生忧。

未公布土地出让净收益

近日,财政部提交至全国两会的《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当年安排支出为26975.79亿元,这包括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13395.6亿元、廉租住房保障支出463.62亿元、用于城市建设的支出7531.67亿元等。

依此计算,去年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仅占当年土地出让总出入的1.6%。而在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各项开支之中,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也仅仅占到1.7%。

而财政部在2007年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早已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财政部的报告中并未列出地方土地出让的净收益数据。此前业内专家曾测算,除去征地、拆迁、补偿、税费等成本,土地出让的净收益一般在40%以上。不过,这一数据尚未得到官方的认可。

在保障房建设方面,地方土地收入提取比例不达标的情况并非首次。去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报告显示,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透露,一些地方政府没有按照10%的比例提出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但也有地方提取比例大大超过了10%。

没完成提取比例的地方政府是否会被追责?姜伟新对此表示,这个指标本身并未作为追责的指标,但如果保障房数量没有完成、质量没有达到,要进行追责。

住建部:

部分地方计提比例要提高

据官方测算,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所需投资在1.3万亿元到1.4万亿元之间,其中5000多亿元资金,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

中央财政今年会补助1030亿元,其余的4000多亿元资金将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筹集。财政部预计2011年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在1.9万亿元左右,其中又会有多少用于保障房建设尚待观察。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强调,今年要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资金缺口大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比例。

“比如说最近河北省为了保证建设资金,把原来按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计提,调整为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些地方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土地净收益计提比例提高到20%。”齐骥称。

目前,也有观点建议将土地收入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例固定,并以此考核地方政府。

民建中央提交至今年全国两会的一份提案建议,保障性住房利润较低,开发商不愿意建设保障性住房,地方政府没有内在动力去督促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后需要明确规定政府的责任与资金来源,明确每年土地出让金用于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建设的比例,并作为地方政府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NF045(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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