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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统筹规划空间布局
统筹园区功能和产业定位,系统谋划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在符合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重点突出、产业集聚、功能聚合、土地集约的原则,根据发展需求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研究适当调整规模和布局,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相互联动、协同发展的“一区多园”格局。
(一)优化调整产业空间布局
1、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以中关村大街、知春路和学院路为轴线辐射周边区域形成的中关村科学城,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核心。通过存量资源挖潜置换,加快建成区改造升级,促进空间资源集中开放和高效利用,促进协同创新和共建共享。依托现有创新资源,充分利用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平台,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为载体,以实现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为重点,推进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和研发基地建设,加强与中央单位合作,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打造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聚集区。以海淀和昌平南部地区为依托,发挥北京北部区域创新资源密集优势,加大对产业布局的优化力度。整合优化未来科技城、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软件园、生命科学园、环保园、创新园、永丰产业基地等空间资源,加快北清路至七北路沿线的产业规划和布局。大力推进研发服务、信息服务等高端产业集聚,加速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孵化转化,建设“生态良好、产业集群、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城乡一体”的世界领先的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
3、构建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区整合后的空间资源为依托,整合优化丰台园、亦庄园、通州园、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大力引进高端、高附加值、高辐射力、低耗能、低排放的高新技术企业,着力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命科学、新能源与环保等产业,拓展延伸产业链,建成北京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聚集区。加强与天津滨海新区、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等重点经济集聚区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发挥其对京津冀地区、环渤海经济圈的辐射作用。
4、加强各园区的联动发展。充分发挥各区县科技教育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促进电子城、德胜园、雍和园、石景山园等园区发展,发展若干定位明确、分工合理的专业化产业基地,构建一批特色突出、企业集聚的产业集群,实现产业规模化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一城多园的建设,以高技术产业发展加速推进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引导各产业、价值链细分环节在不同专业园区的集聚,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产业空间格局。
(二)系统谋划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便捷高效的绿色交通体系。坚持“区域统筹、适度超前、建管并举”的原则,在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建立健全示范区与周边地区统筹对接机制。大力推进重点产业基地与中心城区、新城间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推进示范区道路改造与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与服务水平,形成网络完善、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复合型快速交通走廊。
2、构建便民宜居的生活基础设施。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在生活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探索示范区与所在行政建制区县共建、共管、共享的协调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周边地区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生活性服务设施建设与升级,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的和谐社区。
3、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示范区市政基础设施网络的规划与建设。加快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数字电视系统,建成安全、高效、便捷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三)强化土地资源集约利用
1、推进城市建成区土地资源挖潜。制定建成区土地资源挖潜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土地资源挖潜的建设时序和空间布局。加速推进产业空间整合与功能升级,打造一批定位明确的主题楼宇、创业孵化网络和特色街区。大力推广专业产业集群的建设与管理模式,提升各专业园区的管理水平。探索示范区物业运营模式创新与金融创新有效结合的新途径,开展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
2、加强集中新建区土地集约利用。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结合示范区产业向研发型、总部型、服务型升级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建立多个与示范区定位相符合的特色产业聚集区。完善孵化器等产业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监管制度,推进示范区由外延式开发向内涵式开发转变。建立示范区土地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动态评估和考核制度。
3、建立健全土地利用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示范区产业发展用地需求,确保各业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管理政策,深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示范区土地利用动态管理机制,促进示范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健全企业(项目)准入审核制度,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企业用地转让和闲置用地的监督管理,加强示范区土地整理储备工作。
(四)推进示范区生态建设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构建“绿色、低碳、可循环”的生态产业体系。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以资源节约和提高利用效率为核心,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应用。因地制宜设计专业园区或产业基地开发建设方案。重点布局建设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清洁采暖、雨洪利用、废旧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等一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2、加强环境保护。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的原则,严格实行环评和环境准入制度。统筹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专业化的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营体系,提高环境保护服务水平与效率。实施生态保护分级控制,加强重要区域与生态敏感地区保护,推进城市绿化工程、生态隔离工程,构筑区域生态安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