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4个省份2011年CPI调控目标定为4%

2011年02月23日09:4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CPI 调控 选项 头等大事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涨幅 政府工作报告 网记者 权数 2010年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孙丹)备受瞩目的全国两会下月初将开幕,如何稳住物价——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势必成为关注的焦点。在陆续结束的地方两会上,各地政府纷纷明确2011年物价调控目标。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发现,全国31个省区市除河北、辽宁和上海没有明确提出具体数据指标外,其他28个省份均明确了目标:“4%”成为各地最普遍的“选项”——24个省份明确表示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控制在4%左右”。这就意味着2011年全国绝大多数省份物价调控目标较之2010年上调了1个百分点(2010年全国各省区市物价调控目标大多定在3%左右)。

2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调整对比基期、权数构成、调查网点和代表规格品的CPI数据,数据显示,1月份CPI上涨4.9%,虽然低于市场预期,但物价调控压力仍然巨大。

附:各地2011年CPI调控目标

广东 4%左右

江苏 4%左右

山东 4%左右

浙江 4%左右

河南 4%左右

四川 4%左右

湖南 4%左右

湖北 4%左右

福建 4%左右

北京 4%左右

安徽 4%左右

内蒙古 4%左

陕西 4%左右

黑龙江 4%左右

江西 4%左右

天津 4%左右

山西 4%左右

吉林 4%左右

重庆 4%左右

云南 4%左右

新疆 4%左右

贵州 4%左右

甘肃 4%左右

宁夏 4%左右

青海 5.5%左右

广西 5%左右

海南 4.5%左右

西藏 3.5%以内

上海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国家价格调控目标保持衔接

河北 没有提具体指标

辽宁 没有提具体指标

注:数据来源为各省区市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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