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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图片来源:浙江在线)
1月22日,200多辆货车司机因收费过高而拒走新建成通车的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停在三峡江段北岸翻坝码头,阻碍了当地交通。
据了解,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全长57公里,按当地收费标准,超出20吨的特大型载货汽车,在每公里每车收费3.35元的基础上,每增5吨每公里加收0.84元。有司机算账发现,这样平均每辆车要多支付500多元,为了省钱,干脆拒走。
这只是中国高速路的一个缩影。最新数据显示,中国高速公路收费占物流业总成本的1/3,而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8%左右,比发达国家要高一倍左右。
超期收费没完没了
世界各国收费公路七成在中国,而许多公路的收费期限则是一再延长
有统计数据显示,世界各国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总公里数的70%。而在车辆通行费所占人均GDP的比例中,中国以超过2%的水平高居首位。
国家审计署在2008年公布的报告曾指出,北京机场高速、山东济青高速等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至10倍以上。其中京石高速在由还贷公路“变性”为经营性公路之后,总收费年限长达42年。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为北京市与交通部于1993年合资修建,前者使用市财政资金,后者则以投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方式出资,这两项均为国家财政出资。
然而,该公路当初立项,就被定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贷款全部还清后就应停止收费。但建成收费3年多后,机场高速被转为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同时重新核定30年收费期限。该公路的性质“自觉”转为“经营性公路”,而且还将路权划拨给国有企业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进行运营管理,独享这条公路的收费利益。
2007年6月底,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是经营性高速公路,“它就是收上100年费也行”。
2008年2月,国家审计署就将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定性为“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据审计署报告,该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该高速公路自1993年至2005年底收费已达32亿元,预计其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
京石高速公路收费更是明目张胆。北京市路政局曾于2004年答复社会质询称,京石公路还清贷款本息的时间是2026年,还有8亿贷款没还清。然而,北京市审计局2005年出示的一份报告显示,总造价约10.15亿元的京石高速早在2000年已还清本息,到2004年底已盈余近6亿元。此后,其收费期限延至到2029年。
据了解,在建成后20多年中,京石高速的收费权、经营权在暗地里几度易手,由此导致京石高速性质和收费期限的改变——目前的经营权在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手中,重新计算后的经营期限已延续到2029年年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院长赵仑调查发现:北京市9条收费公路皆为经营性公路,除一条收费期为25年外,其余均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