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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完善、资金落实困难、管理和研究力量薄弱
一份由台盟广东省委会提交的《关于加强广东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建议》(下称《提案》),出现在今年的广东“两会”上,详尽披露了当前保障房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成为政协委员们的讨论热点。
该《提案》认为,虽然各地政府为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花了很大的力气,广东省财政也在逐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但是仍然存在着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缓慢、资金和土地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广州市社科院研究员彭澎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事实上,有些地方政府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内在动力不足,“希望各个地方的政府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重视,把每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详细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接受审议和民众的监督”。
该《提案》透露,根据2010年12月深圳市住建局公布的信息,“十一五”规划中原本计划筹建16.9万套保障性住房,目前竣工2万多套,仅占原计划的12%。
2009年,广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当年10月的投资完成率只有26.5%。截至2010年10月初,佛山市该年计划建设的1600套保障性住房开工率仅有65%,竣工率仅为10%。
该《提案》认为,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住房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比如,限价房存在着供应对象不明确、定价困难、定位不明确等问题。有些经济适用房套型面积达到90多平方米。而且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资格审查有漏洞,导致富人开宝马买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仍然存在。
第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有困难。一些大城市如广州、深圳等市,城市中心区土地比较紧张,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问题压力比较大;部分经济落后的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落实还有一定困难。
按国家规定,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住房公积金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的增值收益、廉租住房租金收入等,但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通常是“吃饭”财政,土地出让净收益比较少,其他渠道也有限。甚至有些地方政府,担心冲击当地商品房房价,减少了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在资金划拨方面对保障性住房支持不足。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市住房保障办主任李俊夫去年12月在向市人大代表汇报住房保障工作时指出,2011年广州需要的保障房建设资金超过80亿元,目前资金尚存在缺口。2011年,广州公共租赁住房占保障房建设比重将会大幅提高,按照现行土地出让纯收入的10%难以支撑。
第三,住房保障机构不健全,管理和研究力量薄弱。例如,广东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任务重,但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数量少。目前,还有不少市、县没有设置专门的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导致住房保障管理工作难以到位,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够大。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作者:安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