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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官方网站9日发布消息,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77390亿元。
“十二五”增值税扩围 地方税收影响较大
增值税在“十二五”期间扩大征收范围将成事实。记者昨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营业税将转为增值税。这一改革意味着增值税扩大征收范围,将相应调减营业税收入,地方税收将受到较大影响。
解决重复征税问题
增值税扩围改革,就是把现在营业税征收的范围纳入增值税范围,进而取消营业税。目前,中国的工业和商业企业征收增值税,服务业征收营业税,两者不交叉。营业税的三大征税对象为服务业、不动产以及无形资产。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营业税如果改为增值税,将对中国服务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为营业税涉及到重复征税,且税负较重。同时,增值税和营业税之间大部分不能相互抵扣,两个税制并存,相互不能抵扣,这也是税负偏高的表现。
据了解,营业税是按企业的销售额或营业额全额征税。但像金融、保险、信托理财、物流等服务行业中间环节特别多,每一道环节都征营业税,造成重复征税,导致服务企业税负太高。目前营业税税率以3%和5%两档为主,娱乐业税率最高,达到5%-20%。
“交3%的营业税,购进的机器还要交4%的增值税,一个行业要交7%的流转税,对行业发展来说就非常困难。”许善达表示,现在我国服务业发展慢,营业税是非常重要的制度性障碍,保留营业税对服务业发展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
将致广东营业税减收1/4
在“十二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决策层都提到了这个问题。目前有消息表示,增值税改革已进入立法程序。
实际上,增值税于2009年已进行过一次改革,该税种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企业购入的机器设备的增值税从销项税中扣除。2009年,仅此一项就减税约5000亿元。
增值税扩围改革对地方税收收入将造成明显影响。昨日,记者获悉,增值税扩围等税制改革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地税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十二五”时期我国将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营业税收入将转为增值税。
以广东为例,有关方面测算,广东省营业税一直都是地税的主体税种,约占地方税收收入的四成左右。受此影响,广东省营业税收入将减少24%左右,地方税收将减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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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粤地税收入达12105亿
新快报讯 记者 骆智冕 通讯员赵永清 报道昨日,广东省地税局召开了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据统计,2010年广东全省地税税收3256亿元,“十一五”时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2105亿元,相当于“十五”税收收入总量的2.4倍,占同期全国地税收入1/7,稳居全国首位。
广东省地税局局长吴昇文表示,“十一五”期间,广东全面实施税费一体化征管,惠民生保稳定再创佳绩,全省地税系统组织社保费收入从480亿元增长到1173亿元,5年累计4339亿元,连续五年成为全国参保人数最多、社保费征收总额最大的省份。2010年,全省社保基金滚动结余3466亿元,比2005年增加2328亿元,增长了2倍。同时,广东省地税系统还充分发挥税收调控调节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效明显。5年来,全省地税累计减免税收500多亿元,为广东科学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广东地税局表示,将结合“十二五”时期广东省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从多方面入手,确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