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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住建局回应并期待进一步的阳光监督
对网友们提出的质疑,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向“中国网事”记者发来《关于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有关问题的说明》,进行了逐条回应。
深圳市住建局首先否认从节假日期间开始公示有“回避监督的意识”,并解释称其初衷为“在年内尽快落实深圳市住房保障政策”,于是在完成数据汇总的第二天(即2010年12月31日)就开始公示,目的是为了让终审的初步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深圳市住建局坦言“此举确实考虑欠周到,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对于终审结果最初不公布合格者收入状况的问题,深圳市住建局回应说,截至2010年12月30日,仍未收到大部分异地证券结算公司的数据,700余辆车未完成价值评估,所以31日公示中未公布资产状况。4日下午,住建局已将申请家庭目前已有的资产情况予以公示,但此数据仍未包括异地结算证券、理财数据和车辆价值,这两项数据仍在跟进处理。
针对网友最为关注的“住豪宅者过终审”的问题,深圳市住建局强调,合格者要求不能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设用地,“目前的证据和材料显示,申请人住宅均为借住”。深圳市住建局承诺,对于举报的有线索证明申请家庭拥有任何形式房产的情况,他们将进行记录和核查,“一经查实,将一律取消该申请人的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罚”。
深圳市住建局还表示,任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申请者均不符合申请条件,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已对相关问题审核出具计生证明,但并未发现有计生违规行为而不符合申请条件,“如果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举报和线索,我们将重点核实,一经查实,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关于部分住在保障房的申请者通过终审的问题,深圳市住建局回应说,目前租住在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如果成功申请,需在签订协议前退出目前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深圳市住建局强调,该局正对一些有较大嫌疑和明显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证,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对弄虚作假的申请行为将分别处以依法驳回申请、取消轮候资格,罚款等处罚,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对于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深圳市住建局还向“中国网事”记者透露,在今后的住房保障工作中会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媒体代表全程参与,使深圳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接受社会舆论的阳光监督。